青海医保app是由青海省医保局官方依托于国家医疗保障APP构建的手机医保服务平台应用。该应用作为全国首个手机移动医保服务平台,也是青海全省唯一的医疗保障移动服务渠道。它为青海全省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提供政策查询、服务事项办理、个人权益查询、异地就医、家庭门诊共济等服务。通过线上平台,实现医保唯一线上身份认证——医保电子凭证的领取和权益享受,满足全省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的“线上通办、一次办结、集约办理”。
用户可免费下载青海医保app,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快速注册。注册后可在平台上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安全快速地激活电子医保卡。激活成功后即可享受上述功能服务。另外应用还提供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便捷结算服务,通过扫码即可结算医疗费用。在医保综合服务终端示范点,用户还可用刷脸结算,实现就医购药码在手,结算无忧,彻底解决社保卡忘带、忘记密码等问题。
青海医保app注册激活方式
1、用户进入app【我的】页面下点击【立即注册】
2、然后输入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设置密码,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点击【立即注册】
3、接着就可以进入应用首页中点击【医保电子凭证】
4、然后点击【立即激活】
5、实名认证:根据提示,输入个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授权激活】按钮,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6、最后点击【领取凭证】按钮,设置你的医保电子凭证密码,既可完成激活。
【注册激活时常见问题】
Q:电子凭证激活不成功,这是什么原因?
A:如果激活不成功,请不要着急,可通过以下方式逐一排查、尝试:
(1) 确认是否顺利完成实名、实人认证;
(2) 如果实名、实人认证无误,请确认是否有正常参加医保。
Q:人脸识别一直不成功,怎么办?
A:一是光线不好,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下操作,将正脸置于中间圆形识别框内,根据提示完成相应动作即可。二是可能您预留在公安系统的照片信息不全或清晰度有问题,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更新身份证。
Q: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提示“服务超时/繁忙/异常”?
A:申领医保电子凭证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提示,表示当前系统繁忙,暂时无法领取,可以尝试退出页面过几分钟后再重试。
Q:医保电子凭证的保密安全性如何?如果遇到手机丢了怎么办?
A: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如遇手机丢失,请及时在新设备上登陆APP,并补办电话卡。
Q:手机号码更换了怎么办?如何更改绑定的手机号码?
A: 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登录青海医保app,点击菜单栏“我的—系统凭证—修改信息”,通过密码校验后,修改手机号并保存,完成手机号码更换。
Q: 密码忘了怎么办?如何更改密码?
A:忘记密码可以在个人中心-密码管理-重置密码进行操作。修改密码可以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进行操作。
青海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
【常见问题解释】
1、哪些人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人必须正常参加青海省职工医保,共济对象即家庭成员(仅限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且必须参加我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哪些情况不能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安置人员;享受离休和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待遇人员。当创建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不足500元)时不能实现共济功能。
3、授权人绑定家庭共济后,家庭成员还可以绑定别人吗?
不可以。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是单向的,只能同时绑定或被绑定1次。创建人完成开户后,可以对已经绑定的家庭成员解除绑定,或添加新的家庭成员。创建人最多可邀请6名家庭成员作为被共济人,被共济人为创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且必须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如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若共济的家庭成员为参保职工,刷卡(码)时先使用职工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才能使用共济账户;若共济的家庭成员为参保居民,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直接使用共济账户。
【操作引导】
1、老年人和儿童如何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创建人可邀请父母、子女作为被共济人,父母、子女必须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创建人、被共济人须下载青海医保APP,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儿童可以直接进行绑定。
2、怎么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账户的建立采用线上(青海医保APP、自助终端)、线下(医保经办大厅)方式办理。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实名注册青海医保APP,按操作提示完成共济账户的创建。首先确定创建人和被共济人都已下载青海医保APP,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然后由创建人登录青海医保APP,点击“服务”选择“个人医保”——点击“家庭共济”
阅读并同意《家庭共济承诺协议
点击“下一步”确认是否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
填写受邀人信息——点击【提交信息】,接着完成人脸验证,最后点击“账户划拨”——输入划拨金额后点击“提交申请”。
青海医保app怎么停保
打开并登录青海医保APP后进入服务板块中点击“灵活就业停保”或者“城乡居民停保”,然后按照流程指示办理业务即可。
青海医保报销比例
以下是西宁市为参照,其它地方可进行参考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医院等级为一级:350元
医院等级为二级:550元
医院等级为三级:750元
报销比例为:
医院等级为一级:在职员工报85%,退休员工90%;
医院等级为二级:在职员工报80%,退休员工85%;
医院等级为三级:在职员工报75%,退休员工80%;
温馨提示:年内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三次住院再一次降低50元,报销比例不变,职工医保封顶线为22万。
1、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10%;
2、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10%;
3、口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比例:20%;
4、外地就医患者个人先自付比例:10%。
大病医疗救助
在职职工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55%,医疗机构、用人单位、个人各负担15%;
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用由大病救助基金支付70%,医疗机构、个人各负担15%。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转外住院:住院总费用缴纳10%,扣除住院起付线1500元,需自费、部分负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后,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报销比例70%。
农村居民:
1、门诊费:每人每年40元;
2、住院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省级医院500元,市级医院350元,区级医院100元,乡镇卫生院50元;
报销比例:
扣除起付标准、需诊疗自费项目和药品费后:
省级报销60%,市级报销70%、区级报销70%,乡镇卫生院报销90%。
应用功能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支出、缴费情况等查询
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医保暂停、参保
生育津贴、异地就医备案查询
医保业务窗口预约、药品目录查询
更新日志
v2.0.32版本
1、增加账号问题反馈手机号校验,增加附件必传校验。
2、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