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人从项目的开始直到完成的所有阶段,利用他自己的职权(制片人本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者由雇主授予的职权(雇佣制片人)。
按照所签订的集体和个人服务合约的固定,协调监督和控制各类专向人才和工艺,发起、协调、监督、和控制整个电影或点视制作流程、以及创作、财务、技术和日常管理。
简单来说就是三个方面:
一、职能管理-招聘聚集各种技术团队、预算的制定与控制。
二、行政管理-常的协调管理。
三、项目管理-----对于项目进行启动、规划、执行、监控、收尾。
从头衔上而言,从整体的管理层面而言总制片人、制片人、联合制片人、执行制片人和副制片人。或者是统筹、监制等等。从具体的执行层面而言,又会由制片总监、制片主管、制片协调、外联制片等等。
与出品人区别:
如果以企业来作比喻界定,出品人就相当于董事长(出资人、企业法人或权威人士),制片人就好比是总裁(统管全局者),要求懂本子、明市场、建剧组、执行拍摄生产、后期制作、发行上映。
更重要的是预算的控制,拍摄时间进度控管等,让电影或电视剧能在合理的时间与预算下完成。在拍片过程中,制片人的一举一动都容易影响到整部影片的品质,是不可缺失的职位。
国内由于影视作品上署名没有明确规范化,很多出品人也署名制片人职务,导致业内行业人士专家一直存在争议,实在无法去界定区分开影视作品中制片人的艺术含金量。
虽然一部作品的成功,制片人付出的要多、贡献大,但由于出品人与制片人署名混淆,无法辨别,争议较大,因此也无法给制片人设立奖项。
出品人负责影片前期的市场调查,看类似的影片的电影市场是否有前景(比如说票房情况、受欢迎程度、续集的可能性等),通过调查来决定是否值得投资出品该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们就开始聘制片人、选剧本、拉赞助商等。
出品人一般是主要出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对影片销售有帮助的影视界重量级人物。出品人是整个影片的灵魂人物,决定影片的风格、种类及市场走向。
制片人是整部影片的筹建负责人,负责拉赞助、找投资,成立剧组、决定用哪个导演、选哪些演员等,负责剧组的日常生活与维持剧组的拍摄活动,以及成片之后的宣传与播放等一系列事务。
因此出品人和制片人是有很大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