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网上又有人在议论纷纷。这不你看,有人发问了:如果老师罚学生写作业,算是变相体罚吗?有些人大呼:当然是变相体罚!关于这个问题,我也想谈以下三点看法:
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
1、罚抄:非正常作业,强制性罚抄过量作业。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以练习为理由的体罚学生或罚跑、或罚跪、或罚蹲等。
5、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6、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7、敲教鞭,甩东西。
8、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老师罚学生写作业不外乎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学生作业没有完成好。第二种是学生违反了纪律。
如果是作业没有完成好,那么作为老师要求学生重写作业以示惩戒。这也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因为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让学生掌握好知识,又可以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促使他下一次认真完成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这是完全合理的做法。
结束语:现行的教育政策和社会环境对教师有诸多限制,作为老师,一定不要轻易实施自己惩戒的权利,不得不罚时要把握好度的原则,当可罚不可罚时,宁愿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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