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卡可在大连市公交客运集团所属充值网点、大连银行市内、开发区、旅顺口区和金州区内所有营业网点、辽宁省邮政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网点等具有代理明珠卡充值标识的网点充值。
办卡充值:学生卡首次办卡需交款50元(其中卡押金30元,充值金额20元),以后充值最低金额为20元,卡内最高余额为200元(暂定)。
拓展资料:
1、学生卡遗失应及时到学校开介绍信(卡片及卡内余额的损失由个人承担),由学生家长或本人持介绍信、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期彩照到售票处5大营业网点(锦绣、南石、和平、解放、台山)补办,当日可领新卡。
2、学生卡办理后,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退卡,确因特殊原因须办理退卡时,由学校办卡员持学生卡、介绍信、押金收据及退卡理由证明材料到售票处5大营业网点(锦绣、南石、和平、解放、台山)办理退卡。若押金收据丢失,须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卡。
参考资料:大连明珠公用卡官网-学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