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我脖颈子。
乙:我梗脖子。
甲:我肩膀头。
乙:我偷肩膀。我上哪偷去?
甲:我有小肚子。
乙:我肚里有小子。我怀孕了!
甲:我大腿。
乙:我腿大!
甲:我脚母丫子。
乙:我母鸭脚子。我又成鸭子了!你有没有好的词啊!
相声表演形式
相声表演方式最初有两种,在帷幕中表演的相声称“暗春”,公开表演的相声称“明春”。到了清宣统三年(1911年)后只有“明春”一种在继续发展。相声的形式共分单口相声、对口相声、群口相声三种。
一段相声一般由“垫话儿”——即兴的开场白;“瓢把儿”——转入正文的过渡性引子;“正活儿”——正文;“底”——掀起高潮后的结尾四部分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新创作的相声也常有省略“瓢把儿”的。
相声用艺术手法组成“包袱儿”,表演当中通过说表而“抖响”使人们发笑。
其手法计有:三番(翻)四抖、先褒后贬、阴错阳差、一语双关、自相矛盾、表里不一、歪讲曲解、违反常规等数十种。每一段相声里一般含有四五个以上风趣幽默的“包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