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为学生成长护航2007-4-181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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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省教育厅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我做了有关的一个版面,获得来浙江进行和谐校园调研的教育部郑增仪司长与俞处长的赞扬。厅基教处领导也表示做得不错。作为喉舌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是我们报纸的任务,推出各种创新实践让人有借鉴,是媒体人的责任。听到读者告诉我,我选择的各地亮点他们可以学着做的时候,挺开心的。~!~
平安校园为学生成长护航
□本报记者言宏
日前针对如何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创设平安校园,记者采访了部分教育行政官员、教育专家和一线的校长、教师。
学校安全工作受重视隐患仍多多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王振斌认为,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中小学生的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目前教育部、浙江省委和教育厅领导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平安高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发动全系统广大师生员工,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到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实践之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在2007年1月颁发了《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
虽然近些年来,来自学校内外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的侵害行为有所控制,非正常死亡学生数每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少。目前涉及学校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较多,主要问题在于:浙江省处于沿海地带,江南水乡,水网纵横,暑假学生溺水事故较多;学校交通安全存在隐患,主要是道路交通风险、学校接送车辆超载和车况不佳等;师生饮食安全方面的不好;校舍安全存在隐患;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不好,无证经营食品摊贩、小卖部比较普遍,网吧、电子游戏室的存在易滋生事端;不法分子对校园和师生人身安全的危害;有些学校还存在危房及体育设备的不安全问题。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上述隐患,学生的身心特点也成为易受伤害的因素。一方面少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另一方面身体的协调性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经验,自我保护的意识较差,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近年来少儿意外事故时有发生,有相当大的比例是由于少儿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常识造成的。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原因与他们日常生活行为密切相关。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携带锐器、打架等危险行为是造成身体伤害的主要根源。另外自杀倾向、情绪障碍等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意外伤害的另一个根源。
王振斌认为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的主要是传染疫病、食物中毒、打架斗殴、猝死等,占学生安全事故的小部分。而发生在校外的学生安全事故是大量的。有很大一部分安全事故是由于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较差、学校防范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设施条件差造成的,也有由于学生自身行为不当造成的。因此学校一方面要加强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对青少年开展有关意外伤害的教育,同时对其加强安全管理和监护,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要真正做好这个工作,仅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
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基石
被采访者普遍认为,要做好这个工作,措施之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安全基石;措施之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为此各地做了不少实践工作:
首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如杭州市、宁波市、衢州市等教育局都与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金华市教育局与市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和局机关各处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安全教育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列入学校、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第一责任人,市局机关安排综治专项经费,做到经费有保障。衢州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签定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与领导任期目标、工作岗位责任制、政治荣誉及经济利益挂钩,并据此进行考核奖惩。各学校也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
其次细化管理,强化程序。如宁波教育局强调用制度来规范管理,主要是健全信息上报制度,加快安全管理队伍建设。2006年,教育局成立了一支由各地、校分管领导、安全联络员组成的安全工作队伍。教育局按时召开季度例会,各地、校都能认真参照市教育局要求,并根据实际,基本形成例会制度。建立了集体活动申报制度,凡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学校确保活动场地安全、车辆安全、预案齐备。嘉兴市教育局将学校安全工作加以细化,结合实际,制订一系列配套制度,主要有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台州市建立了“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制度,将每年三月份的最后一周确定为“安全教育活动周”,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到认真筹划组织,积极开展各项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要认真排查,重在防范。各种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少有迹可循,在隐患排查中,宁波教育局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做到日巡逻有痕迹,周检查有记录,月排查有档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2006年宁波教育局共部署排查8次,三江中学门楼、奉化江口中学学生宿舍等一批危房的隐患被发现并及时得到整改。各地教育局又根据各自特点,或集中开展地毯式检查,或加强日常巡查,消除了多处安全隐患,如余姚教育局全年排查教育用房安全隐患164处。
金华教育局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对直属学校和开发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消防设备、火灾隐患、学生接送车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
台州市教育局建立了全市学校自然灾害隐患点机制。为了有效防范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全市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他们针对近年来台州各类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统计全市学校各类重大自然灾害隐患点,专门下发了《关于确定全市校园自然灾害隐患重点防范点名单的通知》,确定了26所学校为市级校园自然灾害重点防范点,从隐患地点、隐患类型、隐患状况和校长及其联系电话等方面逐一建立隐患点档案,重点加强预防管理,加强整改,及时应对,以防不测。
第四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继2005年我省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创建以来,各地教育局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有力抓手,联合公安、综治等力量,通过“平安校园”的评比,达到了促投入、除隐患、抓意识的目的,提升了校园的安全系数。目前全省“平安校园”通过验收的为52%。通过创建“平安校园”,学校安全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安全长效机制开始形成,如宁波建立了校园周边的巡逻制度、校园110制度、警校联系制度等,宁波市已创建“平安校园”800余所,占总数的80%以上。伴随着杭州市学校基础建设现代化的进程,教育局对学校安全技防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更高的标准,增加了硬件投入。2006年,教育局要求各直属学校(单位)全部建立视频报警系统,为此,教育局投入专项资金260万元,另外又发动各学校、单位自筹资金参与投入,局本级和学校(单位)共计投入555万余元。目前各校(单位)视频报警系统已安装到位并切实发挥了作用。
为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衢州教育局狠抓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先后下发了有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20余个相关文件,强化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出游活动(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月报制和安全工作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各学校也对《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寝室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等安全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善。
台州市则以校为单位重点抓好“六个一”活动。即:发一封安全倡议书,开一次“自护自救”主题班会,发动一次集体签名,挂一幅宣传横幅,举行一次集体疏散演练,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测试。并加强家校联系,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安全家访、发《告家长安全书》、家校通提示等形式,切实加强学生的节假日安全。据统计全市共印发5.6万余份《告家长安全书》。
强化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有关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和预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80%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避免。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真正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把安全教育列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重点研究当地多发事故特点,教给学生们遇到危险时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积极主动地与当地公安等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加强联系,建立安全工作合作机制,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教育部门应当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进课堂是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最重要的途径。宁波市对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课程的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将安全管理知识纳入校长园长培训内容。教育局开展了向全市中小学校赠送《安全警示录》安全录像,设计、张贴“平安校园”系列画,编写《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等一系列的活动,各地也根据实际开展了多种安全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市累计举办安全知识竞赛240余场,演讲比赛170余场,参观图片展览10万余人次。
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和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嘉兴采用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学科教育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各种教育活动,丰富安全教育的内容,拓宽安全教育的渠道,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如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开展了“安全伴我行”等一系列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征文、摄影和书法比赛等系列活动,与卫生防疫部门联合举办食品卫生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
衢州教育局开展了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周”专题活动,各地各校警钟长鸣,强化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以“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周”等为主载体,通过课堂教学、班会、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是学校的生命”的观念,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拥挤踩踏、溺水、地质灾害等事故的防范教育。他们还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举行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观摩活动;各学校相应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建立了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进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跟踪、干预等,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指定专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以避免不测事件的发生。
总之要做好这个工作必须贯彻学习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浙江省近日颁发的6个管理办法等文件,落实预防措施;健全法律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运用社会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预防能力。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信息报》070313三版
附:
各地亮点
之一
舟山市:抓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舟山市教育局徐洪波
一是抓普及提高。针对舟山海岛特殊的地理位置,自2001年起,舟山市就在全市中小学开暑期游泳课,并把游泳作为体育考试内容之一列入中考,力争初中毕业生人人都会游泳。自实施以来报名参加游泳考试的初中学生从当初的10%增加到2006年的95%。
二是抓基础设施投入。2001年以前,舟山没有一所学校建有游泳池。目前全市有4所学校建有50米标准化室外(内)游泳池。岱山县、定海区将在年内完成标准化游泳池建设。并力争在今后几年内,所在大岛上都建有标准化游泳池.
三是抓教练员队伍建设。每年暑假市教育局组织体育教师、学校辅警、校医进行“防溺水”专项培训;同时在体育教师中开展水上救生培训,目前全市有200多名体育教师取得了水上救生上岗证书。
四是抓教育宣传。通过社区学院、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每年暑假把“防溺水”告家长书送到学生家长手中;并且每年从“五一”节前后开始,把“防溺水”的宣传教育片挂在教育网上,同时利用各县区电视台进行滚动播出。在各类水库、河道上都竖立警示牌,让“防溺水”深入到每一位公民心中。
之二
台州市:学生接送车“户籍化管理”
□台州市教育局陈晖
本着切实解决安全难点问题、更好关怀学生生命的宗旨,台州市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四个部门于2006年10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管理的规定》,规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全市学生接送车辆必须统一启用“学生接送车”标志牌。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了全市9个县(市、区)的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规定》出台以后,我们即着手部署落实学生接送车“户籍化管理”。
实行了学生接送车准入制度。规定学生接送车必须具备5个条件:按规定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按要求喷涂统一颜色、统一标志标识的中小学幼儿园自备客车或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必须9座以上客车;必须由公安部门每年检验一次;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只能从事学生接送。其他货运车、摩托车、农用车(包括农用面包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严禁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
强化了对学生接送车辆司乘人员的管理。学生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必须持有浙江省颁发的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准驾车型的经历。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生接送车必须有监护人员同车监护,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加大了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了奖惩制度。包括规定有学生接送任务的学校,应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教育、公安等部门在对学校规模,接送方案,拟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参保情况,驾驶人资质,协议及安全责任书签订等情况审核同意后配发标志牌;规定客运企业或接送车车主、驾驶人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规定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学校应合理调整学生的上下学时间,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对辖区内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教育部门等同时备案;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校车的管理,将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学校要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及协议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引导学生、家长拒乘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规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
强调学生接送运输属于公共交通范畴,各级政府应实行各种优惠政策,并给予相应补助。对未开通公交而专为学生接送开通路线的车辆以及虽已开通但乘坐学生人数较少的车辆,政府应给予适当补助,有关部门要减免各种规费。
之三
温州市:成立教育护卫大队
□温州市教育局王忠
因为学校周边环境的日益复杂,已严重影响了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温州市教育局向市公安局递送报告,要求设立“教育护卫大队”。经过多次会议协商,温州市公安局破例批准组建“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护卫支队教育护卫大队”。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护卫支队教育护卫大队按照“机构双重领导、人员共同管理、教育负责行政、公安负责业务”的原则组建和管理。现已招收170名队员担负51所学校(大学2所,中学47所,小学2所)的保卫任务。其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调度管理。温州市明确规定:有两道校门且规模较大的或内部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学校,单独设立护卫小队,配备队员9至10名;规模较小的且设有围墙等物防、技防的学校,配备3至6名队员,设立执勤室。各校均实行24小时轮流执勤,即使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有护卫队员执勤,实行全年365天全时段管理。
而护卫大队的队员必须经过保安学校或经济护卫培训中心的培训,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按照规定温州市公安局每月至少对队伍进行集中培训一次,学习有关治安管理、保安业务知识,并要求队员参加相关考试和体能测试。护卫队把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放在首位,尽力维护学校的财产安全,抓训练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之四
杭州学军小学全员参与防范为先
□杭州学军小学汪培新
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的过程中,要开展大量的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有“安全从自护开始”“安全从脚下起步”等。对于教师和职员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对安全的敏锐性,对于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要有预见性,只有全体人员有了这样的预见性,才能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每一次活动之前,每一个假期之前,学校都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或由学校教师主讲,或请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人员讲解。帮助学生树立“平安校园”活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护常识,提高自护能力。
平安校园要做到硬件和软件相结合
我们要求总务处为检查总责任人,检查校内用电设施;要求体育组定期检查体育设施,保证“平安校园”活动;要求每个教室定期检查教学设施;学校在改建过程中,对于原有几处不是非常安全的地方进行改造,把花坛由原来的尖角和直角改造成圆形,把原来的推开式窗户改造成移动式窗户等。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心理环境,要求老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关心照顾困难学生。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让我们一起来关心他(她)”的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养成乐学、善学、勤学的良好习惯;开通“知心姐姐”热线,建立“聊天屋”,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为学生和谐自信发展创造一个心理安全的环境。
平安校园要做到他律、自律和自护相结合
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的过程中,学校在制定系列制度规范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保障师生安全的同时非常注重对师生安全自律教育。通过制度形成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通过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保障师生长久安全。比如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主动走人行道,没到法定年龄不骑车等等,自觉遵守校内外的规章和法规。
平安校园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
平安校园的创建要全员参与,学校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家长,还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我们在创建平安校园的过程中,让学生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成立综合实践研究小组,专门开展小课题研究,进行学校校园安全隐患调查。我们抓住杭州市背街小巷改造的契机,积极和社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改造了求智巷,保证求智巷两旁有人行道,让我们的孩子可以走在人行道上上学。学校还打开了两个校门,实行人车分流(在学生上学期间,汽车不从正门进入)。还积极和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一起合作,制定求智巷的通车方案,协同交警一起管理学生上下学,交警部门还专门在文二路上开辟了求智巷专用通道,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这项工作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