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要向监理单位报送哪些资料

施工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须上报监理的资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投标文件-------复印件一份

3、施工合同

4、开工申请报告

5、资质证明材料

①单位资质材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质检员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材料员证。含特种工种人员操作证:电工架子工焊工等。

③测量放样记录:测量控制点复核记录控制(转)点布设记录水准点布设记录

原始地形复测记录等。

④设备、材料报审: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包括驾驶人员的机械操作证,如需使用特种设备须有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及本特种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

6、施工组织设计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000年一月三十日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扩展资料监理单位进场前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1、安全风险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项目监理部应急预案;

3、监理安全管理台帐;

4、安全管理制度由监理部提供;

5、人员资格(由监理部提供);

6、公司资质及其它相关证书(由监理部提供);

7、监理规划;

8、监理细则。

注册材料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登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上传证件扫描件,并将电子文档上报至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后打印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在注册申请表上签字并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印章,由聘用单位可将申请人的纸质注册申报材料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后,应认真核对有关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在5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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