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告子下》的翻译

《孟子.告子下》的翻译: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和食哪样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那人问:“娶妻和礼哪样重要?”屋庐子说:“礼重要。”那人又问:“如果非要按照礼节才吃,就只有饿死;不按照礼节而吃,就可以得到吃的,那还是一定要按照礼节吗?

如果非要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娶不到妻子;不按照‘亲迎’的礼节娶妻,就可以娶到妻子,那还是一定要‘亲迎’吗?”屋庐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到邹国,把这话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比较基础的高低是否一致,只比较顶端,那么一块一寸见方的木头可以使它高过尖顶高楼。我们说金属比羽毛重,难道是说一个衣带钩的金属比一车羽毛还重吗?拿吃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吃的重要?拿娶妻的重要方面和礼的细节相比较,何止于娶妻重要?

你去这样答复他:扭折哥哥的胳膊,抢夺他的食物,就可以得到吃的;不扭,便得不到吃的,那会去扭吗?爬过东边人家的墙壁去搂抱人家的处女,就可以得到妻子;不去搂抱,便得不到妻子,那会去搂抱吗?”

《孟子.告子下》的原文: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搂。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

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扩展资料写作背景: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中期鲁国邹人(今山东邹县东南部人),距离孔子的故乡曲阜不远。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孔伋,是孔子的孙子)的门人(门人指学习于某人的弟子)。

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武力的手段实现统一。而他继承了孔子“仁”的思想并将其发展成为“仁政”思想,被称为“亚圣”。

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观点(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主张德治。

文章简介:

以诡辩对诡辩,以极端对极端。这是孟子在这里所采用论辩方法。任国人采取诡辩的方式,把食与色的问题推到极端的地步来和礼的细节相比较,提出哪个重要的问题,企图迫使孟子的学生屋庐子回答食、色比礼更重要。

屋庐子当然不会这样回答,但由于他落入了对方的圈套而不能够跳出来,所以就只好语塞而求助于老师了。孟子一听就识破了对方的诡辩手段,并且生动而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接着从金属与羽毛的比重问题过渡到分析任国人诡辩的症结所在。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的方法问题。

孟子的意思很明确,比较应该让以较的对象双方在同一水平线上,同一基准上,而不应该把一个对象推到极端来和另一个对象的细节相比较。这样比较出来的结果,当然是错误而荒谬的了。所以孟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教给学生以诡辩对诡辩的说法,从而战胜论辩的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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