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都包括但不限于下面的设备设施、场地等等:
1、绿化及小品(如亭台楼阁、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配电设施(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配电柜、电力管井、电闸箱、表具、线槽等等)
5、公共弱电设施(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派接室、派接箱等等)
6、公共健身及儿童娱乐设施
扩展资料
安全性原则
作为设置与公共环境中的公共设施,设计时必须考虑到参与者与使用者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行为,儿童的天性就是玩耍嬉闹,这是不能改变的,而能改变的是以儿童身高作为一个尺度,低于此高度的公共设施均应考虑到其材料、结构、工艺及形态的安全性,在设计伊始便尽量避免对使用者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这就是公共设施设计的安全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在公共休息区内,或在公共座椅的周围应设置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数量应与公共座椅的数量相匹配,太多会造成浪费,而太少则会诱使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可见公共座椅与垃圾桶之间存在着某种匹配关系。
再如健身设施周围相对集中的公共照明设施,便起到了引导人群使用的作用。而缺乏这种集中照明的公共设施,因缺乏引导性、安全性和交互性,在夜晚的使用率便相对较低。事实上不仅如此,诸如卫生设施、休闲设施、便利性设施、健身设施等公共设施系统,它们之间及其内部均存在着自然匹配的关系,这种关系在设计时可以概括为的系统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