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预付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为确保交易完成而先行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虽然预付定金并非合同必备条件,但在实际交易中,常常被用来作为交易的信任保证。如果藏宝阁卖家同意不买定金,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两点:一方面,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必须有物证或证人,以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定金。另外消费者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卖家同意退还定金,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另一方面卖家退还定金也需考虑到自身利益的保护。如果卖家有合理的拒绝退款的事由,消费者是不能单方面追责的。合理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卖家已经开始制作货物、已经发生了不可抗力等原因,这些原因均可成为卖家拒绝退款的合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在合同履行前,当事人协议收取的定金,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