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的区别是什么?
历史上这三类舰曾有明确的界限划分。战列舰在航母问世之前是各列强国家的海上主战装备,从吨位上讲是最大的,按美英法日意在一战后签署的《华盛顿海军条约》规定,战列舰的标准排水量应不超过35000吨。
该条约到期后,1936年列强国准备续签《伦敦海军条约》,但因日本当时判断与美国交战需要建造吨位更大的战列舰,所以谈判破裂,日本和意大利退出,只有美英法三国在条约上签字。条约规定战列舰的标准排水量不得超过35000吨,主炮口径不得超过14英寸。航母的标准排水量不得超过23000吨,火炮口径不得超6.1英寸。
巡洋舰的标准排水量不得超过8000吨,火炮口径不得超过6.1英寸。但有个附加条款,缔约国认为其国家安全受到影响时,可建造排水量为1万吨的巡洋舰。后来为防备日本、意大利,缔约国将战列舰的标准排水量放宽到45000吨,主炮口径增加到16英寸。
另外从各自任务的角度看,战列舰是主力舰,巡洋舰的使命是为战列舰提供护卫,主要承担反潜、护航、巡逻、警戒等任务。巡洋舰的吨位不超过10000吨,小于战列舰。在战列舰退出历史舞台后,巡洋舰部分接替了战列舰的任务,一时间大吨位巡洋舰成为一些国家的追逐对象。
驱逐舰原本是为驱赶鱼雷攻击艇而发展的舰种,最初的吨位只有几百吨,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随着任务的增加才有了今天的万吨级驱逐舰。
普通的驱逐舰属于中型水面战斗舰艇,装备对空、反舰、反潜等多种武器,具有较强的综合作战能力,排水量在3000—8000吨之间。在编队中承担防空、反潜、反舰、对地攻击、护航、侦察、巡逻、警戒、支援两栖作战攻击岸上目标等作战任务,有“海上多面手”之称。
巡洋舰和驱逐舰的区别已经趋于模糊。美国海军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在论证设计之初,原本是驱逐舰,后根据任务性质,改为巡洋舰,二者的区别主要是功能不同,火力通道数量的多少,例如美国海军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在指挥控制能力强,优于阿利·伯克级驱逐舰,通常在航母编队中承担防空作战指挥舰的任务。
负责协调编队中其他舰遂行防空作战,甚至可以指挥控制空军的战斗机、远程轰炸机一同完成大规模对陆攻击任务。在防空火力通道方面,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可同时拦截16批空中威胁目标,而阿利·伯克级只能对付12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