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personality)是指个体在对人、对事、对己等方面的社会适应中行为上的内部倾向性和心理特征。表现为能力、气质、性格、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价值观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心身组织。整体性、稳定性、独特性和社会性是人格的基本特征。
人格又称个性。是个人带有倾向性的、本质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兴趣、爱好、能力、气质、性格等)的总和。一个人的人格表现在知、情、意等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个人的认知能力的特征、行为动机的特征、情绪反应的特征、人际关系协调的程度、态度和信仰的体系、道德价值的特征等。一般说来人格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人的人格是他过去的整个生活历程的反映。人格的形成也和人的生物遗传因素有关,因为人与人的个别差异从婴儿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有所表现。作为区别人与人的不同特征的人格,正是在这种先天生物学差异的基础上,在某种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下,通过不断的社会性内化过程而逐渐形成起来的。
人格是人类独有的、由先天获得的遗传素质与后天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类灵魂本质及个性特点的性格、气质、品德、品质、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严、魅力等。人格的特征主要有四个,它们分别是人格的独特性、稳定性、统合性、功能性。
最早的两种描述人格的方法就是,通过有限的几种截然不同的类型对个体进行分类;在不同的特质上对个体用等级的方法进行评定。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进行分类看来似乎是一种天生的倾向。我们来介绍一下心理学家所形成的对类型和特质进行分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