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21“鱼窝”以其多用途、高效率,尤其是惊人的寿命,在战斗机发展史册上,写下了自己的一页。今天仍有大量后期改进型米格-21战斗机在世界各地一线服役。
但是由于该型机的续航能力和战斗载重量都很有限,这使得大约在20年前,就导致了用来代替它的具有前线作战功能的型号的诞生;在这种背景下,米格-21被引进到中国,并得到许可一直持续生产到今天,的确颇使人们感到意外。中国改进生产的主要型号就是仿制“鱼窝-C”的产物。
实际上苏联是在1961年同意允许中国制造米格-21F-13及该机所用的图曼斯基R-11F-300发动机。并且有少量的苏制该型机作为示范飞机交付中国使用。随同这批飞机一起交付中国的还有一些拆除了武器的该型机,具体数量不详。
但是两国关系的破裂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制造该机的计划,因为苏联没有交给中国该机的任何技术文件和资料。苏联曾给过中国优先制造米格-19,即歼六的权利,所以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也比较完善。苏联许可中国生产该机之后不久,中国就开始着手生产歼七。
为此中国沈阳飞机设计所接受了要充分研究米格-21的任务,以便制定歼七飞机的生产计划。米格-21的原型机于1964年初开始生产,1965年l1月完成机体静力试验。
第一架生产型歼七,象早期制造的歼七一样,由沈阳飞机工厂制造,并于1966年1月17日,由试飞员葛文塘驾驶进行了首次飞行。到当年4月底,中国就制造了12架歼七战斗机。在这段时间试飞中的原型机,前后共完成了29个起落,飞行速度达到了M2.02。
中国最初生产的歼七,由一台涡喷-7涡轮喷气发动机驱动。该发动机是在苏联R-11F-300发动机的基础上,经多方面改进制成的。他们采用了新加工方法来制造发动机的涡轮叶片和其它重要零部件,但加力燃烧室和压缩器是重新设计的。
后期的发动机,涡轮叶片从31片减少到24片,更大地提高了可靠性,减少了发动机对喘振和失速颤振的敏感性。歼七原型机于1967年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转移初期的歼七型机,全部由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