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7月,云南省文山市有8个县,分别为:文山、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8个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东南部,东与广西百色市接壤,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界,西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北与曲靖市相连。
最高海拔2991.2米,最低海拔107米,土地总面积31456平方千米,其中:山区和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7.0%。国境线长438千米。
辖8个县(市),101个乡(镇)(其中16个民族乡),3个街道办事处,960个行政村(居委会),13807个自然村,16100个村民小组(队)。
扩展资料:
文山市的历史沿革:
文山市较早就有人类居住,建制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公元前111年西汉王朝置郡县时就已纳入牂牁郡,进桑二县辖地。
到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另设贲古县时,县境西部归属贲古县。东南部为梦都、进桑二县地。县名从《易经》的“贲”和“大畜”二卦推演而得,即“取诸贲而得文之源,取大畜而知山之固”,改名文山县。
清雍正八年(1730年)裁开化通判,设文山县,属开化府,辖区为开化府所设开化、永平、安南、王弄、东安、乐龙、逢春、江那八里,后从乐龙分新现共九里,里下设甲、牌,均属原三长官司所属地。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分管逢春、永平、东安三里,文山县辖六里。民国1年(1912年)成立县公署,2年(1913年)划分南区设靖边行政区。1914年复名文山县。
2010年12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撤销文山县,设立文山市。撤县设市后原文山县行政范围为文山市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