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1)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这样的生活对于那时的鲁滨逊来说可以算得上豪华了。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的坚强啊!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家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小孩子做,天天总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重要,但生活的小事也不能忽略。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到吗?读完这部著作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被鱼虾所吞食;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劈柴吗?会打猎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取得最后的胜利。
2)《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著作,它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在孤岛生存的恶劣艰苦的环境。这个故事让我读到生存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一开始他与同伴们一起出航去南美洲探险时,遇上狂风暴雨,船沉没了,他只是孤身一人被冲上了无人小岛,一个人在这座荒无人烟、远离大陆的孤岛上,孤独的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获救终于步入到文明社会的祖国——英国!在这种恶劣而又艰苦的生存环境下,能够坚持这样漫长的时间,我们想象一下,鲁宾逊要克服多大的困难,要有多大的生存勇气、意志力与毅力呀!没有房子,鲁宾逊走遍这座荒岛,最终在山坡上寻觅一块适合他的生存空间,有水源、有遮蔽强烈阳光的树荫、还考虑了放野兽的区域,用木头和剩下的破船帆搭建了一座简陋的帐篷;想到粮食问题,没有吃的东西。他就冥思苦想,想到去打猎,于是,他拿着枪,到森林里打猎,到海边打渔,把捕到的山羊养起来,后来在他的喂养下有了一批山羊,他可以吃到羊肉,喝到新鲜的羊奶;鲁宾逊还把留在破船上的剩余粮食留下的麦子,撒在自己的围墙里,他用这点麦种反复种收,不断循环利用,到了第四年,终于吃上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如此他还想尽手段对付这帮高大威猛的野人,鲁宾逊以自己的知识,采取了多种自救的方法,结果使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下来,这是多么巨大的勇气与智慧,让人敬佩呀!
鲁宾逊为什么有这样的力量?我想了很久在文中鲁宾逊写出的列表里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乐观态度,能战胜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并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并不向死神认输,这一点与汤姆在山洞迷路一样。他列出的表幸与不幸,好处和坏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独,来激发自己战胜困难的“动力”。比方这段: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希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我同船的伙伴们一样,被水淹死。
我与人类隔绝,仿佛一个隐士;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不毛之地”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宾逊对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乐观啊!就是他有这样的生存理念,才让他在孤独的荒岛活了二十多年之久。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3)主人公鲁宾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上流社会家庭,但是他并不满足于现有的生活,从小就有一个远大的志向——乘风破浪到世界各地远航。可他的父母坚决反对他出海。他只能瞒着父母进行他的梦想。一次两次,三次,在第四次航海中,船只遇到了暗礁,不幸沉没了,只有鲁宾逊一人幸存了下来,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从沉没的船只上找到了他的生活必需品,靠着这些“财产”在荒岛上生活了将近三十年之久。
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富家子弟一般都倍受父母的宠爱,经不起各种挫折,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而鲁宾逊却依靠自己的能力制作各种食物、用品,简直不可思议。这便是人类最原始的能力,任何一个人在逆境中都会有如此的能力。但重要的是鲁宾逊在岛上发生意外的惊险事件时做出了正确反应和判断。他会在逆境中通过自己的想法判断让自己的生活条件有所提升,要是他盲目行动,不动脑袋不认真分析情形的话,也许故事的结局就不会是重返故土了,而是陷入了比书中所说的还要差的生活了,甚至会丧命。
比如说在《新伙伴“星期五”》这一章中,鲁宾逊做了很好的防御工作,虽然“星期五”是个很老实忠诚的人,但如果没有警惕的心理,在后来的几年中,他都不可能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再比如说在《遇难的英国船》这一章中,鲁宾逊的智慧凸现得更为明显,他的计策让船长收复了大船,鲁宾逊自己也得以重返故土。
在困难中自力更生,用双手创造奇迹并不难,难的是要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并且不断地付诸行动、积累知识,在顺境时就能抓住机会,逆境时能克服困难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我从这本书,从鲁宾逊的故事中明白的道理。
小:1)爱的责任
------读《小王子》有感
《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这本书就如水一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无邪的话语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狐狸说的没错,只有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够承担起爱的责任。
六年前的撒哈拉大沙漠中,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的“我”意外结识了来自B612小行星的小王子,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梦幻般、甜蜜的时光,在这短短的一周里,“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许多,感悟了众多人生的哲理,最终,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那个只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的星球。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生命的代价,一心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是爱的责任,虽然她的态度很傲慢,但小王子依然爱着她,完全沉浸在她那美的光彩里,不禁脱口赞叹说:“你真美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虽然她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导致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但是这朵玫瑰花在他的心中是那么的重要,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唯一的、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曾经驯服过她,因为他要对她的爱的责任负责!
“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用眼睛是看不见事物的本质的。”在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灵去发现,处处都有感人的故事。在下雨天母亲宁愿自己淋着,也不会让孩子着湿;在烈日下,父亲不论路途多么遥远,也一定要将遮阳伞送到孩子手中;在寒雪里,父亲毅然挡在孩子面前,把自己能保暖的衣物给孩子穿,也不会让孩子脸色通红……难道这些事在我们的眼里就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理所当然吗?不,不是的,假如我们能用心灵去体会父母对我们的爱,你还会对这些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吗?或许这样结果就截然不同了。
爱的责任,让父母少费一些心思,多一点休息;爱的责任,让朋友之间多一点信任,少一份争吵;爱的责任,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舒适,多一些温暖。爱的责任一个每一个人都应当做到、承担的,这是要靠我们大家一起用心灵之间彼此的感情和友情来承担的。
水对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人也是有益处的,就像《小王子》这本书对心灵也是有益处的,能够清澈心灵。爱的责任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爱的、爱的责任负责。用心灵去洞察事物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留给我们的启示------爱的责任。
2)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3)故事应该从小王子离开狐狸讲起,因为悲哀才容易让人思考。
“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爱上一个人就是爱上一种习惯,习惯他的缺点,当然也习惯关于他的一切。狐狸是爱小王子的,也许正因为爱他,结局才令人落泪。
有时候,你认为坚强的人并不是因为真的坚强,只是因为她在流泪的时候,总是习惯从你面前转过身去。。。。。。你认为可以的事情并不是真的可以,只是因为在她失控的时候,总是用伤害自己来尊奉你的希望。
他说,他要对他的玫瑰负责。
这句话本身就是那样可笑!玫瑰是为他所驯服,身边的屏障是他亲手放置,生命的养料是他亲手灌溉,他倾听了她的骄纵、自傲。。。。。。为自己花时间的东西负责――我无话可说。可是他显然忘记了,他是应该对他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的。而这“一切”里面,当然也包括了这只爱他的狐狸……难道只是因为她坚强。就可以任意伤害吗?难道只是因为她说她无伤,就可以推托一切吗?
“我一定会哭的”,狐狸说:“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她。你要对你驯养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我想,不是每个人对爱都可以有这份宽容和坚强的。大多数的女孩是依赖的,柔弱的,甚至歇斯底里的,为了一句“我爱你”在自我和失重里苦苦挣扎。如果真的要让你爱的人快乐,就不该用捆绑撕扯的方式,苦苦挽留纠缠,因为留下的永远不会是他的心。
童:1)★《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2)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3)在暑假,我读了许多课外书,在这么多书中,最令我感动的要数《童年》了。《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中的一部。高尔基三岁时丧父,他的童年是在诺夫戈罗德度过的,也就是他的外婆家。这本书主要讲了高尔基童年生活是怎样的悲惨。就在一八七一年,他悲惨的命运开始了。他的行动都被他的外公监视着,外公不准他这样又不准他那样,他好象在地狱中生活。
他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竞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高尔基曾经被沙皇逮捕过,但是,因证据不足获释,可他还被警察秘密监视。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在一九二八年时,高尔基还不放弃那可贵的光阴,于是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卷帙浩繁的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这部小说他临终前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于哥尔克病逝。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以前是一个特别调皮的“假小子”,有时间还和小朋友打打闹闹,特别贪玩。但是自从我看了《童年》这本书以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知道时间的重要性。所以现在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来,循序渐进。我们的学习也要慢慢来,不能太急于求成,揠苗助长,这样便会前功尽弃。因为现在要求为学生“减负”,人们对自己孩子的学习更加轻视了,让他们在外面无所事事。现在的家长多数都认为只要有钱有势,他们的儿女就一定能够考上大学。其实光靠钱和势力是不行的,在二十一世纪这个正在前进的中国已经将这些通过关系上大学的事一扫而空了。
城:1)失而复得的已不是那段记忆
每一次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总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儿时的黄昏,天色阴阴的,淡淡的,将暮未暮,而我,会在顷刻见复苏了童年的所有记忆,虽然朦朦胧胧的,但却是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似乎那是一种或许在梦里曾出现过的熟悉的感觉,没有对未来的恐惧,只有一种不管不顾的疯疯的冲动。
一个孩子,不知道何为疯子,何为傻子,何为贼子,分不清海跟天,不知道太阳是升起在海上还是天上,只凭着一种自己也说不清的感觉,便与一个众人眼里的疯子做朋友,与一个别人眼里的贼子约定“我们看海去”。林海音竟将儿时的记忆写的如此细腻,真切,不由得已唤起了我太多已经差不多忘却的记忆。
席慕蓉曾经面对着儿时迷人的春色大喊“请不要忘记!”我也何曾不是这样地要求自己,要求自己不要忘记了儿时的所有美好记忆。可是记忆纵然美好,却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淡,甚至都快没有了。当我读着这充满着童真的淡淡的泪,甜甜的梦,那些记忆却也在突然间失而复得。
只是记忆中的花儿已经落了,所有的都已经变了模样,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2)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50多年过去,如今远离北京的游子,对这一切依然情意缱绻。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她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
3)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打入“冷宫”。《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搞了很长时间,累死喽……有些地方你稍微删减一下就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