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其中2个副省级城市。
2个副省级市:广州市、深圳市。
19个地级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江门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广东省辖市当中,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深圳为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和汕头为经济特区,广州和湛江为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下分121个县级行政区,包括62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6个县、3个自治县。
佛山市顺德区被广东省为省直管县试点,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并将接受广东省的直接考核,分数单列。20个县级市法律上直属省政府,实际上是由地级市暂为代管。
扩展资料:
1、广东下辖9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广东下辖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