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是隋唐时期发明的。
火药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炼丹术,后在隋朝被真正发明,在唐朝被用于军事。火药的发明应归功于炼丹家,它的问世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孕育过程。在古代炼丹家的炼丹活动中,硫磺和硝是常用的药品。
硫磺被视为“能化金银铜铁奇物”,硝石被认为可“久服轻身”,它们的易燃性亦在炼制活动中被炼丹家所认识。到了9世纪的唐代中叶时,炼丹家更发现了把硫磺、硝和炭混合在一起加热,会发生爆燃,引起火灾,烧伤人的手面,烧毁房屋。
火药历史
火药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世纪,此时的东方术士们已经开始用硝石、雄黄两种自然矿物来制作简易的火药。在这一时期火药还未脱离丹房,仍是炼丹的主力,一开始人们将火药作为娱乐之际观赏的物品并取名为焰火,隋炀帝曾为烟花写了一首诗,诗云: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描写烟花的繁华与美丽。
从观赏用的烟花到成为改变军事史上的存在,使用火药制成的武器在唐末元初时出现,成形于两宋时期。两宋时期可以说是古代热火器的顶峰,管状火器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在两宋之前的元朝则将火药及火药制成的古代火箭传播到了西方。
明清时期火药制成的武器开始走向衰落,虽然有“神火飞鸦”这种多火药筒并联火箭的出现,但仍旧落后于西方热武器发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