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review生效后,当前的留学签证自动签证取消制度(AutomaticCancellation)已经作废,所以不存在28天收到section20没去报道而被自动取消签证,但是如果移民局要求学生去解释,必须准备充足资料,和完整合理的陈述,才有胜算。常见的理由有:
学校从发出警告信到开除是否处理得当,如是否遵循了相关程序,统计是否有差错等。
学生是否因其国家的政治动乱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如雪灾、洪水导致学生无法及时回澳开学。
学生是否有不可抗拒和令人同情的原因而未能满足学习或出勤的要求,如生病、车祸等。
只要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旁证和证据,甚至50%的出勤或8科废7科的也能通过。
据受理相关案件的官员的经验,处理案件的方式,文化背景乃至性格在某种程度会影响到审查的结果。有两个典型案例,俩学生因出勤率不够一道被报,一个情况很差的,结果成功了;而另外一个案例应该最有胜算的反而被取消了签证,同时该官员在程序上还犯了很低级的错误。
当然像这种情况也是难得有的特例,通过上诉庭MRT还是可以纠正的。当然了解不同的签证官的特性脾气也很重要,有经验的办案顾问可以最大可能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