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可怕的犯罪案件。
罪犯的行为细节和冷静态度是大家猜测最多和最恐惧的地方,大多认为是经过了缜密的前期准备,才动手实施犯罪的。但是作为一个手段如此残忍,甚至可以称作专业的杀人凶手,为什么要故意制造一个密室失踪案件,引起大范围的关注,全民破案呢?
如果是真正经过了长久准备,不应该是让受害者最大程度远离自己、远离小女儿吗?
杀人碎尸然后冷静报案受访,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这对当代刑侦手段有多瞧不起啊?一个这么大的人,在科学逻辑下,是不可能消失不见的。既然到处都找不到,不管看起来多么不正常,所有人都会预设是被丈夫杀害,并积极往这个方面求证。
一个凶手再精明,真以为自己能愚弄现代高科技和全社会的共同智慧?
真是让人想不通。
相对于把人分成能冲入下水道的大小,外出抛尸显然更容易。在正常情况下,马桶下水道并不能通过稍微大一点的组织,会引起堵塞。
所以个人估计,这个凶手其实是分尸后外出抛尸,但是使用了大量的水来冲刷作案时留下的血液,残余组织——也就是很小的部分。而警察在发现用水异常之后,对他家的洁具又没发现问题,因为预设他是凶手,这是最大的侦破方向,所以大动干戈,对化粪池开始抽干调查。
他为什么对警察检查化粪池并不惧怕?
可能是他知道其实只是冲了血水或者很少部分组织,很难被取证,而且他也没有办法阻止,只能淡定。但是他显然低估了现代科技的发达,最终还是找到了人体组织验出了DNA,认定失踪者就在小区内被杀害分尸,只要找出连接他房间下水道的直接证据,这个案子就板上钉钉了。
问题突破了突破之后逮捕审问,再找他抛尸的地点。
家里只是他分尸的场所,他并没有蠢到将人体粉碎冲入下水道,那是不现实的。
但无论怎么说,从他的行为和后期的冷静来看,这是个极品人渣。
另外有朋友问: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这个不对。
没有公开信息表示他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只是在36个小时之后才报的案。
其实因为一切还在侦破之中,没有具体信息,所以大家的猜测很多。比如化粪池检验出DNA就认为尸体被碎尸冲入了下水道。其实仔细想想,这不大可能。
最有可能就是凶手在厕所将受害人分尸,分成几大块外出抛尸。然后使用了大量的水对血迹、残留组织(很少、很小)进行冲洗,进入下水道。
所以凶手实际的分尸、冲洗的时间不会很久。对于一个杀人凶手来说将一具尸体大卸八块,并迅速清理,用不到30个小时。
这个时间显然是个臆测。
而几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小女儿睡得比较沉的话,是不会发现的。
至于大女儿因为根本就没住在一起。报案后连警方都没发现端倪,她自然也发现不了什么。
再则凶手平时伪装也比较好,所以更加难以让人察觉。
“在家碎尸30个小时”,这种说法挺惊悚的,但是应该并非如此。个人认为这还是碎尸抛尸案,下水道查找证据,只是证明了案发现场,而并不是尸体的主要所在地。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猜测,一切以警方公布为准。
总而言之不管哪种手段,这凶手是个极品人渣,非极刑无以解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