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办理护照所需的材料都是一样的。
具体需要: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办理程序:
1、排队拍照(如果预先准备,就不用)
2、填写申请表
3、排队轮号
4、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相片和拍照回执
5、交验身份证
6、交费
7、拿回执(一定要记得拿回执,这是领取护照的凭证)
扩展资料:
一、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