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陆、海、空均有自己的防空部队,以地空导弹、高射武器及配套雷达、电子设备为主要武器。前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成立过防空军(我国也暂短成立过),作为独立军种,现已取消。另外新中国成立后存在过一段时间的探照灯部队也属防空部队的一部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空袭威胁的增大,今后防空将进一步完善现代化情报预警系统,采用新型雷达、预警飞机、侦察卫星等,使其具有全方向、全高度的对空警戒能力;大力发展新型防空武器,使其具有应用范围广、反应快、威力大、精确度高等作战性能,提高反导弹、反航天兵器等能力;改善指挥控制系统,充分利用新技术,实现指挥全自动化,发展机载、卫星指挥控制系统,提高效能,增强稳定性;大力发展电子对抗新技术,广泛开展电子斗争;加强防护和实施更加广泛的疏散。
扩展资料
各国防空的组织形式不尽相同,有些国家设立单独的或各军种、兵种联合的防空司令部,有些国家成立独立的防空军,多数国家以空军为主,统一组织国土防空,指挥国土防空部队。防空的主要力量是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雷达兵和电子对抗部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防空,是由空军和其他军种、兵种及民兵的防空力量,在全国人民的密切配合下,发挥整体威力、实行对空防御的人民战争来达成的。
防空按手段不同,分为积极防空和消极防空。使用飞机、高射炮、地空导弹、拦阻气球、电子对抗装备等防空兵器和装备,直接消灭、阻滞、干扰敌方飞行器的措施和行动,称积极防空;采取构筑防空工事,疏散隐蔽人员、物资,灯火管制,伪装及消除空袭后果等的措施和行动,称消极防空。防空按组织和任务不同,又分为国土防空、野战防空和人民防空。
为保卫国家领土和重要目标的安全,所采取的防空措施和行动,称国土防空;在国土防空中,保卫重要地区安全的防空,称要地防空。军队在野战条件下进行有组织的防空斗争,称野战防空;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称人民防空。上述各种防空,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地完成防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