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实的年羹尧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九十二条,赐令自尽。
年羹尧(1679年~1726年1月13日),字亮工,号双峰,安徽凤阳府怀远(今安徽省怀远县)人,后改隶汉军镶黄旗,清朝名将。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进士,官至四川总督、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加封太保、一等公。他运筹帷幄驰骋疆场,曾配合各军平定西藏乱事,率清军平息青海罗卜藏丹津,立下赫赫战功。
雍正二年(1724年)入京,得到雍正帝特殊宠遇,但翌年十二月,风云骤变,被雍正帝削官夺爵,列大罪九十二条,赐令自尽。
早期生涯
年羹尧自幼读书,颇有才识。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改庶吉士,授职翰林院检讨。曾多次担任四川、广东乡试考官,累迁内阁学士。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升任四川巡抚,成为封疆大吏。据清人萧奭所著的《永宪录》记载,这时的年羹尧还不到三十岁。对于康熙帝的格外赏识和破格提拔,年羹尧感激涕零,在奏折中表示自己“以一介庸愚,三世受恩”,一定要“竭力图报”。
到任之后年羹尧很快就熟悉了四川全省情况,提出了很多兴利除弊的措施。而他自己也带头做出表率,拒收节礼,“甘心淡泊,以绝徇庇”。康熙帝对他在四川的作为非常赞赏,并寄以厚望,希望他“始终固守,做一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