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姜文的那个《让子弹飞》的电影看不懂以后,我就觉得他是个天才,终于在《一步之遥》这里得到了印证。
《一步之遥》是断断续续地看下来的,却感觉触非常。一如既往地幽默,应该是黑色的,但是,看到高兴的地方,还是会笑的,是会心地笑。
姜文用一个虚构的非常离谱的故事,却夸张地表演出了我们特别真实的生活。或者说以前我还不太懂的关于生活的好些地方,《一步之遥》都用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我秒懂了,因为大家从小就喜欢听故事,这我得感谢它。
这个电影演员表演到位,没得说,虽然在生活中文章的作风据我们所知很有问题,但是真没影响他作为演员的实力发挥。一开始我都没认出他,光线很暗,又画了妆,光听声音理解台词,没注意。因为台词津津有味,都值得一嚼。尤其开篇那句“Tobeornottobe”,看了后面的内容,才深刻理解了什么是“这么着,还是那么着”。
人生有很多选择,或者说,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做选择。你选了这条路,就没办法走那条路。我们看着别人这么走了,他也就没办法再那么走了。你给自己的人生涂上了什么颜色,它就有了什么颜色,其实它擦不掉,但是,可以描白,可以再在上面再画上别的颜色,然后就越描越厚,颜色也越描越多,你脸上的油彩,我觉得啊,粘不牢的话,可能都会掉粉。这也是后面的故事内容,每个人都在给自己的形象画颜色,当然越干净越好,越让人看不出你描过越好。所以无论他之前做了什么,都可以再描白,只要你有这个实力。换句话说就是,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不重要,只要你在大家眼里,是这么个还挺好的人,就行了。
电影里面我最喜欢马走日,当然跟他身上的颜色分不开,因为他相比较别人而言,更纯粹,身上的颜色最少,而且几乎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他很清楚社会的规则和生活的法则,他聪明,他幽默,他仗义,他有责任心,他能挣钱,他有人脉,他更有名声,他在电影的一开始几乎什么都有了,他就是个成功人士。但是最后他却臭名昭著地被枪毙了。他真的杀人了吗?他真的有罪吗?其实他怎么样,真的无所谓了。因为武七讲得对,“杀个人,头版;抓回来,头版;引渡,还是头版!明儿才毙您,今天就把头版给您留出来了!还有那么多姑娘总真心惦记着您!……可是没机会了!您非要奔了死了去!您看看您,一张杀人犯的脸,您但凡长成项警官那路数,谁看着都喜欢,说您是杀人犯,谁信呐!”说白了,就是一张脸,社会上的脸,就是你生活的名片。你实际怎么样,真没关系。武七劝他长成项警官那样就好了,可是,又有谁知道项警官差点就成了猴,如果不是马走日救他,就差点死了呢?要我说,马走日还是太仗义了。他救完项警官以后,项警官报答他的话我都记得,后来却因为“民意”,而“不得不”和武七联手把他枪毙,这都是因为马走日的一时仗义,我觉得,他在那个时候,明明是来找别人帮自己的,却这样做了,只救了项警官,就像电影一开始的那句,“Tobeornottobe”,他选择这样做了,然后后面他就有了这样的结果。
《一步之遥》,可能这就是这个电影的名字含义吧。“tobe”和“nottobe”其实离得不远,就差一个“not”,很多念头也是一线这间,佛说,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念之间并不远,可是一念之后,遥不可及。
尽管电影颜色不太白,姜文的独白也有种悲剧色彩,但听他讲独白的时候感情还是挺平和的,就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但是在这整个很滑稽又可笑的闹剧里,也时不时地蹦出一些有趣的场景来,让人印象深刻。比如马走日要抛弃武六,为了她的未来,打了她一下,她没晕,又来一下,没有一丝犹豫,并且还说,“你醒过来干什么呀!啊?要不然,你也不会再挨这么一下子不是!我真是对不起你,但是没有办法,别再醒过来了啊!”当时就觉得这个男人真不绅士,可是又觉得,做得真对,既好笑又感动,命运又给了他一次选择的机会,让他不用孤单上路,可他也依然如初,不管它,依然“这么”选了,后面他也就“这么”“一个人”死了。他站在那个台子上,讲了一大段话,都是在描白武六,这样他死了以后,他马走日已经黑了,武六,还是武六,他描绘的是她的美好未来;再比如武六的母亲给她讲未来的问题,分析利弊,让她认清现实,想让她明白什么才是人生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自己能抓得住的,实实在在的,不是那些虚的感情,她说,“真心喜欢,那不就是荷尔蒙的一分钟荡漾吗?”说得真对,爱情也不就是大脑里分泌的多巴胺吗?你多点吃点巧克力也一样有感觉。但是武六还是坚持,“我就喜欢这么荡着,我这一分钟顶你一辈子!”因为整个电影的基调都让人觉得灰白得很有味道,怪异又很吸引人,所以时不时地出现一点“正常”电视电影里该有的正能量情节,还是很巧妙的,画龙点睛,又让人印象深刻,可能这些东西也是姜文想要传达的吧。人本来就是动物,感情是我们从单纯的动物进化成人类时好不容易提炼出来的精华,好多让我们快乐的时刻都说明了,人就是为了感情而活的,如果没有了感情,人还会是现在这样的人吗?我们的生活里还会有“美好”这个词吗?
其实马走日也好,武六也好,甚至完颜也好,他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比电影里其他角色更“美好”。他们在做选择的时候,往往都是“tobe”的那个选项的候选人,但我相信,他们不是没有想过“nottobe”,只是,对于他们来说“tobe”才最重要。社会的规则生活的法则,他们不是不懂,他们只是不想为。记得看过《奇葩说第一季》里有一次蔡康永这样说过,“不作为是我们对于道德让步的最后底线。”我们可能无法用道德修养来给帮这个社会描白一点,但是,不作为,已经是我们能做到的最低下限了,就是说,在我们意识清楚的情况下,不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去“助纣为虐”。能做到这样我就想点赞了。
电影最后马走日被枪毙了,这是个悲剧的结局,但是,你能说,这不正是出于马走日“这么”选择的结果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也是电影想告诉我们的吧。哪怕最后马走日被枪毙了,他也是选了他想选的那个选项:“To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