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南北战争是怎么回事

分类: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如题

解析:

其实美国的南北战争从独立之日起就处于孕育过程中了。开国元勋们并不是天才的理论家,没有一个人创立过宗教式的理论或说教。他们唯一信奉的准则就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这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从来的人类精神都没有逃脱动物法则或丛林法则,他们总是要找出某些理由,剥夺一部分人的权利:血缘的、部落的、群体的、宗教的、种族的、阶级的……。唯独美国的开国者们首先打出所有人的旗帜,马克思因此评价美国的《独立宣言》是人类第一个人权宣言。

但是这个宣言体现的精神并非美国人梦幻出来的,直接一点,英国的洛克倡导了近代分权学说,法国的孟德斯鸠完成了“三权分立”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是权力制约权力,这才是有效的制约。例如巴黎公社原则,不能说它不是美好的,但它的核心依旧存在一个最高权力,制约这个最高权力的是毫无权力的民众,即公社社员。没有权力去制约权力,结果这个制约只是形同虚设。三权分立的设想者承袭了人类思想的一个脉络,不幸的是没人买账,唯独美国的开国者愿意采纳它并实施和发展它。那么美国精神或曰价值观就有那么几点基本要素:1,一切人的;2,妥协的;3,忏悔的;4,利益合理分配的。

话题不扯远了。美国立国之初就存在否定意见,例如华盛顿就曾经收到过希望他当皇帝的建议,回答是那份著名的《告别辞》。但联邦建立之初就开始藏污纳垢,它容忍了某些法律违宪、例如蓄奴的州加***邦。就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杰斐逊本人,在他担任总统期间就曾经把印第安人不作为“人”或“公民”,这与《独立宣言》的人权观念格格不入。我们自己尚需“摸石头过河”之时,没有理由责难200多年前在黑暗中摸索的先驱。

有许多意见认为“解放黑奴”不是南北战争的动因,也许有道理。可是黑奴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美国宪法的挑战,而美国人当时就有意见认为,《宪法》仅为北美13州制定,非美国人民制定,故存在否定《宪法》的危机,而《宪法》一旦被否定,美国也就解体了。事实上当林肯就任美国总统之时,7个蓄奴州已经脱离联邦,并建立“联众国”制定了“宪法”还选出J.戴维斯作为其“总统”;而1860年南卡罗来纳州宣告:“以美利坚合众国为名的联盟从此一并解体”。林肯1861年就职演说不得不宣告:“我无意干扰奴隶制”;但他认为问题在于“毁灭我们的国家组织,连同它的一切利益、全部历史和所有希望”。仅一个多月1861年4月,南部邦联向查尔顿海港打响了内战第一炮。

南北战争本质上就是人类传统旧势力绞杀进步的战争,林肯就任总统之前,战斗已经开始了,到1861年3月11日,“联众国”通过宪法,咄咄逼人准备取代美利坚合众国。林肯就职演说宣告要“保存、保卫和保护”美利坚合众国;到战争结束,林肯在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中宣告:“我们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永远不会从地球上消亡。”

远在欧洲的马克思先生密切地关注南北战争也就不是偶然,南部邦联倘若扼杀掉人类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一切人”的政权,对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目标,同样是一场灾难。虽然马克思先生在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上沿袭了传统的模式。低估南北战争的历史意义、把它简单地视同兄弟相残也是浅薄的。它保住了人类第一个真正属于人民的权力,以及这个权力所保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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