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在社会地位上是从1907年开始才有所提升的。
1907年,清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推行新政,在教育领域颁布了《学部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和《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首次正式把女子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而新中国成立后的妇女地位,不管是经济地位还是政治上的参政议政包括文化权利都有很大进步,这也对于妇女劳动的积极性以及社会对于妇女的重视与日俱增
扩展资料
2015年9月23日,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中国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平等状况明显改善。
夫妻共同决策家庭事务成为趋势,70%以上的妇女参与家庭重大事务决策。越来越多的妇女能够平等分享家庭资源,男女共同分担家务的观念得到更多认同,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由10年前的150分钟缩短到74分钟。
另外根据白皮书,中国妇女就业结构不断改善。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人数为34640万,占就业总数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