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怎样避免“撞车”现象?
姜卫华/文
我们经常遇到刚选定好一个题材,提炼好主题,构思好形象,正要动笔来写,却从报刊或网络上读到了类似的作品;有时甚至已经脱稿,忽然发现写作方式与某篇作品雷同,只好弃之一旁或是推倒重来。
这就是文学创作中的所谓“撞车”现象。好像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其实,“车祸”的根子在一下笔的时候就埋下了。
驾驶汽车要避免撞车,就必须遵循交通规则。创作要不“撞车”,就必须遵循创作规律。只有根据自己对生活的深入细致观察、体验独特的感受,与众不同的发现来创作,才能避免“撞车”现象。正如齐白石告诫的:“要我行我道,下笔我有我法”,而不是人云我云,亦步亦趋。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创作的天地是异常广阔的。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都应在我们的视野之内,完全没有必要去和别人挤独木桥。正如著名电影演员兼报告文学作家黄宗英所说的:“大伙儿都嗡着去写的题材,再动人,我不选”,“别人写过的,我一般不选”,而是选取大家不曾选过的题材,表现别人不曾表现过的主题,塑造别人不曾塑造过的形象。
路是人走出来的。有作为的文学家应像勇敢的勘探队员那样,在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闯出一条新路来。既是新路前面无“车”,自然也就无撞车之忧了。
同在蓝天下,有些生活内容往往激动人心,要完全不用别人写过的题材的确是很困难,如同走路免不了要走别人走过的路一样。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即使走同一条路,也不至于撞车。关键在于从相同的题材中发现有价值的新东西。歌德曾说:“现代最有独创性的作家,原来并非因为他们创造了什么新东西,而仅仅是因为他们能够说出一些好像过去还从来没有人说过的东西。”他还说:“独创性的一个最好的标志就在于选择题材之后,能把它加以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得大家承认压根儿想不到会在这个题材里发现那么多的东西。”鲁迅的《狂人日记》与果戈理的《狂人日记》不仅取材相同,连题目也一字不差,但由于鲁迅有新的发现,新的立意,非但无撞车之感,反而显得格外别致。
由于拥挤在文学路上的人很多,迎面而来的车辆川流不息,那就得主动避让。在选材相同立意和角度又无法创新的情况下,就得在艺术构思、艺术技巧、表现手法、语言运用等方面独具匠心,别开生面,拿出自己的真功夫来,这样不会给人以撞车之感。近几年盛行的“同题小说”为啥各有千秋?都是“临街的窗”,却五彩缤纷,美不胜收,就是这个道理。
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七中引北魏祖莹的话说:“文章当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不可寄人篱下。”天下文人都能这样就不会再有撞车之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