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狼”是打击地铁“色狼”第一步吗

夏季到来公交系统猥亵等案件随之增长。为此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在多个派出所成立“猎狼小组”,专门打击地铁内滋扰生事的“色狼”。据悉自2017年6月16日“猎狼小组”成立以来,北京市共抓获118名地铁“色狼”。仅2018年5月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已抓获并拘留猥亵人员30余人。

不可否认一些公交、地铁“色狼”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除了监管缺位之外,也与法律缺少刚性约束有关,导致有关部门执法手段偏软,甚至束手无策。如此语境下北京公安部门成立“猎狼小组”,专门打击地铁“色狼”,很有现实意义。

调查显示每10个16~25岁的年轻女性,就有一人曾受性骚扰,而且近半数受访者认为近三年性骚扰行为有所增加。公交车、地铁是性骚扰行为多发的场所,比例分别多达44%、38%。但公交部门却大多消极防范,要么提醒女性乘坐公交车、地铁时,要严严实实地将自己的身体包裹起来,不能露出一丝儿“春光”;要么为女性设置专门的候车区或车厢,将女性关进“笼子”。

事实上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将禁止性骚扰明确纳入法律规范,被许多专家认为是这一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但也有专家表示忧虑,认为禁止性骚扰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只是立法的“初级阶段”,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性骚扰的内涵是什么?如何进行界定?具体的罚则是什么?其他相关法律如何跟进?可见,法律没有明确性骚扰的范围,也是多数被性骚扰妇女放弃维权的症结所在。

换言之成立“猎狼小组”,是打击地铁“色狼”第一步。关键是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不仅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还应明确界定性骚扰情形及具体罚则,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应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做法,将性骚扰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范围,以猥亵他人的行为论处;性质恶劣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强制猥亵罪论处。特别是公安部门应将公交车、地铁等场所纳入“重点保护单位”,加强日常巡逻工作,一旦发现性骚扰行为,依法予以重点打击,维护广大妇女的基本权益。

来源:潇湘晨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游戏攻略(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