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兵在文化、年龄、身高、体重、视力方面都有要求。另外参军者不能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还要对政治面貌进行审查。军队是特殊机构,有严格的要求。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