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没有“根主房山”的叫法或称谓,房山区曾有良乡县、奉先县、房山县、房山镇、周口店区、燕山区等行政称谓。
房山地理位置介于北纬39°30′——39°55′,东经115°25′——116°15′,是首都北京的西南门户。东北与丰台区相邻,东与大兴区以一水相隔,南和西面与河北省涿州市、涞水县相连,北与门头沟区以百花山为界。全区总面积2019平方公里,区政府东移良乡后,其所在地距市区22公里。
房山区建制沿革:
西周燕国曾设都于境内。
秦为上谷郡。
汉为良乡县。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建万宁县,明昌二年(1191年)更名奉先县,故治在今房山镇,属中都路大兴府。
元成吉思汗十年(1215年)两县属燕京路大兴府。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改属中都路大兴府。二十一年(1284年)改属大都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奉先县改名房山县。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于房山、良乡二县与邻县交界处曾设置以下民主政权。因处战争年代,县政府驻地及区划均不固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良乡县属河北省通县专区,房山县属河北省通县专区,县政府驻房山城。
1958年,原河北省房山、良乡县合并为周口店区。
1960年周口店区改名房山县,归属北京市。
1980年,城关、周口店部分地区约36平方公里划出成立燕山区。
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建立房山区,区政府驻房山,其行政区划为原房山县和燕山区范围。
1986年,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燕山区和房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1997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至良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