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历史较短,只有300多年。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524年意大利人弗拉赞诺最早来到河口地区。
1609年英国人哈得孙沿河上溯探险,该河便以他的名字命名。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个荷兰盾(相当24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辟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
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英国有约克郡)。1686年纽约建市。
独立战争期间,纽约是乔治·华盛顿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地方,也是当时美国的临时首都。1825年,连接哈得孙河和五大湖区的伊利运河建成通航。
以后又兴建了铁路,沟通了纽约同中西部的联系,促进了城市的大发展。到19世纪中叶,纽约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贸易、旅游与文化艺术于一身的国际大都会。
扩展资料:
名称的由来:
纽约(NewYork)意为“新约克郡”—英荷战争结束后,荷兰战败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的生日。
于是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礼物。另外由于在二十世纪初,纽约对外来移民来说是个崭新天地,机会到处都是。
因此纽约常被昵称为“大苹果”(theBigApple),便是取“好看、好吃,人人都想咬一口”之意。纽约市有官方拉丁语名称NovumEboracum用于市徽上,意为“新艾伯拉肯”。其中艾伯拉肯就是前述约克在罗马帝国时期的拉丁语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