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书法的姓名印章一般使用“篆书”。
刻书法印章时,一般用两方配合使用,是画面上必不可少的。一方刻姓名一方刻字号;或一方刻姓,一方刻名字。一方刻朱文一方刻白文。
用时朱文红色轻,用在上边;白文红重,放在下边。印章大小约等于题字,或略小于题字。盖章的位置如果署名下空白多,就盖在下边,如果署名下空白少,可盖在字迹左右。
扩展资料
篆书是大篆和小篆的统称。大篆是周朝时期的文字,广义来说甲骨文和金文都属于大篆。在周朝经过了几百年的混乱后,不同的国家发展出了不同的文字,我们可以把它们都看成各种大篆。
在统一六国后,秦国综合了七国的文字制定出了一种通用的文字,也就是小篆。现代汉字就是从小篆演变而来的。虽然小篆已经有近2200多年的历史,但它仍然出现在我们今天的许多场合中,尤其是艺术设计和书画作品中。
据文献记载秦以前汉字书体并无专门名称,而小篆是由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文字逐渐演变而成的。由于是官书小篆只适合于隆重的场合,如记功刻石、叔量诏版、兵虎符之类。
标准篆书体的体式是排列整齐、行笔圆转、线条匀净而长,呈现出庄严美丽的风格,与甲骨文、金文相比,具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字形修长、而且紧画、向下引伸,构成上密下疏的视觉错感,这与自上而下的章法布局也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