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战略管理、商业模式,是什么关系

一、商业模式与战略管理的联系:

1、商业模式与战略具有相同的本质

Elliot(2002),Magretta(2002)和Chesbrough(2010)等认为商业模式与战略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商业模式是“价值创造”导向,战略是“建立竞争优势”导向。但是从商业模式概念的递进过程可以看出,这两种导向应是相互依存和不分割的。

Morris,Schindehutte,andAllen(2003)认为,从经济层面到运营层面再到战略层面,定义的综合性是递进的。目前来看,国外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大部分属于战略层面。

“价值创造”导向是基于经济层面和运营层面的定义而对商业模式的定位,其中经济层面描述的是对企业价值的创造(包括成本控制和收入来源),运营层面描述的是对顾客价值的创造。这两个层面的定义未强调所创造的价值必须具有独特性、不可模仿、不可替代,由于缺乏这三个特点的价值是不可持续的,这样的商业模式无法持久(MansfieldandFourie,2003),是不值得研究的。所以商业模式的概念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战略层面的商业模式定义,即商业模式是符合以上三个特点的价值创造逻辑,能为企业建立竞争优势。

可见战略层面的商业模式的本质,是对能够获得竞争优势的价值创造活动的描述(经济逻辑、运营逻辑、战略方向分别描述了价值活动开展方式及其所遵循的战略原则)。尽管MansfieldandFourie后来又提出了整合性定义,但其与战略层定义实质是相同的,只是在内容描述上显得更饱满些。

战略是通过对企业行为的谋划获取竞争优势(希特,2009),而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价值链的某些环节(波特,1985),这些环节能够创造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不可模仿的价值,可以看出,战略的本质是通过对符合以上三个特点的价值创造活动的规划,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

由以上分析可知,商业模式和战略的本质是相同的,从价值活动实施前的角度定义,它们都是对能够获得竞争优势的价值创造活动的规划或设计;从实施后的角度,它们就成了对带来了竞争优势的价值

2、商业模式是对已实施的战略的描述,与战略在内容上高度一致

商业模式的内容可以通过其构成要素或三个逻辑层面来描述,构成要素和三个逻辑层面是完全一致的,它们可以归入不同的逻辑层面。

(1)、商业模式是对已实施的战略的描述

将价值链上的价值活动方式作为中介(中间变量),来对商业模式和战略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价值活动方式包含了价值创造过程中所有的价值活动、结构及价值琏中的伙伴关系。

首先经济逻辑和运营逻辑是对战略措施体系的描述,它们是等价的。价值链各环节由企业的各种职能构成,职能战略是对价值链上所有价值活动的具体规划,实施后的(职能)战略措施体系直接表现为企业价值琏上的价值活动方式。根据商业模式的定义,运营逻辑和经济逻辑是对价值活动方式的描述,所以它们实际上就是对已实施的战略措施体系的描述。正如前面案例和图1所示,运营逻辑和经济逻辑是从已实施的战略措施体系(价值活动方式)中归纳而来,是战略措施体系本身所具有的。需要说明的是,经济逻辑描述了企业在价值琏环节上的盈利方式,而盈利实际上是对企业价值的体现或回报,所以经济逻辑可以看做是对企业价值的创造过程。经济逻辑和运营逻辑包含了企业价值和顾客价值创造方式,是对战略措施体系的全面描述,所以它们是等价的。

其次(商业模式中的)战略方向描述了战略原则。因为商业模式来自于对价值活动方式的描述和分析,商业模式中的战略方向必然从价值活动方式中得到。尽管价值链活动方式是对战略措施体系的直接体现,但企业战略、业务战略、核心竞争力又体现在战略措施体系上,所以可以通过可视的价值链活动来察觉这些战略原则。通过对价值活动的分析可能无法察觉所有战略原则,但这并不影响战略方向与战略原则的高度一致性。

(2)、商业模式和战略在内容上高度一致

因为商业模式是对战略的描述,两者在内容上必然一致。下面结合案例进行说明。

Morris,SchindehutteandAllen(2003)经过对19个文献中提到的商业模式构成要素的汇总分析,认为能够获得竞争优势的商业模式,包含三个方面的八个要素:价值定位(产品或服务内容、目标顾客、基本市场竞争战略);价值创造和传递系统(资源和能力、价值创造过程、价值链中的定位);价值获取(收入来源、企业经济)。根据前面的案例,国美电器的采购、供应、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战略措施,都属于价值活动方式,它们构成了“价值创造过程”。国美在“价值链中的定位”是通过控制终端而占据价值链中的主导地位;“产品和服务内容、目标顾客、基本市场竞争战略、资源和能力”等要素可在国美的战略定位、低成本战略、核心竞争力等战略内容中完全体现;“收入来源、企业经济”指国美在财务上的收入和运作方式。可以看出商业模式的构成要素与战略内容一一对应且高度一致。

3、商业模式理论属于战略理论范畴

既然商业模式与战略在本质和内容上是一致的,商业模式理论必然属于战略理论范畴。明茨伯格等(2002)将战略理论归为十大学派。其中学习学派将战略视为一种模式,模式是对已实施的战略的描述。学习学派认为战略无法提前设计,只有根据变化的环境及不断的试错,即经历持续的学习过程,才能得到一个有效的模式。这些观点将商业模式理论与学习学派联系了起来。由于竞争的强化和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为了建立有效或更好的商业模式,不断的试错或学习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随着商业模式理论的发展,更多的战略理论,如核心竞争力,市场定位等被其吸纳了进来,这些都是为了设计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模式的需要,在直观的经济逻辑、运营逻辑基础上增加的。这使得商业模式理论与设计和定位学派等更多的学派产生了联系,并逐渐显示出与这些学派的理论的趋同。总之所有商业模式理论内容均可从战略理论中寻踪溯源。

二、商业模式与战略管理的区别

商业模式与战略的区别主要在于关于它们的理论侧重点的不同。

1、商业模式理论与战略理论研究的侧重点不同

由于新技术(如互联网)、新观念(如价值网络)的不断涌现,企业在制定战略措施体系时可以有更多选择,于是很多别具特色的(职能)战略措施体系出现了。这引起了人们对战略措施体系及其所呈现的商业模式的研究的兴趣,商业模式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或侧重点就是这些别具特色的战略措施体系。

商业模式理论从战略制定的结果处开始研究,着重于对特定(属于某个企业的)战略措施体系的分析,归纳出其包含的各种内在逻辑特别是价值创造逻辑,不同的逻辑呈现出不同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所包含的逻辑关系对企业构建具体的战略措施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这是战略理论所欠缺的。战略理论从战略制定的源头开始研究,主要研究战略制定方法及形成过程,缺少对具体战略措施的研究。

因为战略理论缺少对具体战略措施体系内在逻辑的研究,人们并没意识到运营逻辑和经济逻辑是战略措施体系本身所包含或应该包含的,所以往往认为商业模式和战略是两回事。

2、商业模式和战略在概念表述上不同

由于理论研究的侧重点不同,造成它们在概念表述上不同。商业模式从战略措施层面着手研究,所以在概念表述上,除了战略方向,还包含从战略措施体系中得到的经济、运营逻辑,这与战略的概念表述区别很大。特别是经济层面或运营层面的商业模式定义,不包含战略方向,让人觉得商业模式无任何战略意图。

3、商业模式理论拥有战略理论所不具备的特点

由于难以归类,商业模式常常通过案例来描述,比如国美模式、京东模式等,这赋予了商业模式理论的具体性和形象性特点。这些特点使商业模式理论对管理者更具指导性,更易于接受和产生兴趣。企业可以借鉴这些具体的模式来构建自己的战略措施。另外由于商业模式的直观性,基于对商业模式的分析和创新可以更好地寻找企业核心竞争力来源。

4、战略理论的很多重要内容是商业模式理论所不具备的

比如波士顿矩阵、SWOT分析等分析工具,并未出现在商业模式理论中,另外很多战略学派的重要战略理论或观点也是商业模式理论所未涉足的。

由于以上区别,战略制定过程中,应将商业模式理论与战略理论相结合。理论侧重点的不同,并不影响商业模式与战略在内容上的一致,只是内容的形成方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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