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斗中的杀不属于使用了【杀】。可以留意决斗锦囊的描述,是【打出】杀
PS:使用一张牌,是按照牌上描述的功能来使用。而【打出】的牌,一般是为了响应某事件(如决斗锦囊)的“消耗品”。
2、对,可以将太史慈天义技能这样理解。只要拼点赢了,你【同时】具有以下的能力:
A、杀无距离限制
B、一张杀可以指定两个目标
C、不能出杀时,可以再【额外】使用一张杀
3、因此参照问题2的回答。LZ的假设是正确的
PS:关键字【额外】。理解为不能出杀时,可再使用一张
补充问题回答:
1、太史慈天义指定两个目标后的结算顺序是按【当前回合行动者逆时针分别结算】。即当前行动的角色肯定是太史慈,然后逆时针顺序,被杀者【分别】出闪响应。即两名被杀者不会同时出闪,而是一名一名的出闪。然后期间太史慈发动武器技能也是一名一名的指定。如题逆时针顺序第一位出闪后,太史慈决定是否发动贯石斧效果,结算完再到另一名角色出闪,此时太史慈又决定是否发动贯石斧效果。其他武器同理
2、雌雄双股剑参考回答1,按逆时针顺序,先指定的决定是否发动武器效果。然后结算杀。再结算另一名角色,决定是否发动武器效果……
3、首先请理解曹操奸雄技能的定义,留LZ读卡牌文字三次以上。奸雄是获得对曹操【造成伤害的牌】,而不是曹操受到伤害就可以奸雄。两者差异很大。如此对曹操造成伤害的是通过丈八蛇矛用两张牌转化为杀的牌。即曹操奸雄的对象就是那两张造成伤害的牌。无论哪两张牌对曹操造成多少次伤害,曹操收来收去都是收那两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