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规定
对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见下图
歌诀
当头炮诀 起炮在中宫,比诸局较雄,马常守中卒,士上将防空。
象要车相护卒宜左右攻,若将炮临敌,马出渡河从。 士角炮诀 炮向士角安,车行二路前,过河车炮上,炮又马相连。
先车图士象马将炮向前,敌人轻不守,捉将有何难。 飞炮诀 炮起边塞上,翻卒势如飞,横并当头妙,冲前落角宜。
乘虚士可得有隙象先图,夹辅须车力,纵横马亦奇。 象局诀 象局势常安,中宫士必鸳,车先河上立,马在后遮拦。
象眼深防塞中心卒莫前,势成方动炮,破敌两旁边。 破象局诀 一炮在中宫,鸳鸯马去攻,一车河上立,中卒向前冲。
引车塞象眼炮在后相从,一马换双象,其势必英雄。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走一步。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
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走一着棋时如果己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细则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许可单方面长将。
凡是走子前不存在捉,而走子后造成捉的(即从没捉到捉),一律按捉处理。
凡走子后预计下一着能在子力价值上构成得子者,均按捉处理。
凡用作为根的子捉吃对方的子,也按捉处理。
凡捉子兼具兑献。送吃也按捉处理。
凡是原来已经捉着子的子或相关子,走动后无新的捉子行为(即从捉到捉)均捉闲着处理。
凡形式上捉子,一旦吃子立即会被对方将死者,均闲着处理。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单方面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其他棋子和帅(将)同时捉吃对方的棋子,均按捉处理。
过河兵(卒)子力价值浮动。
发生互打时兵(卒)叫吃子均按捉处理。
凡走子兼具多种作用,从重定性。
占据防守要点,立即形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相(象),按闲处理。
围棋行棋法则
行棋
1、棋盘
棋盘由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构成。形成361个交叉点,在围棋中简称为“点”。
棋盘整体形状以及每个格子纵、横向相比,横向稍短,通常为每格2.4厘米×2.3厘米。
在棋盘上标有九个小圆点,称作“星”。中央的圆点又称“天元”。
2、棋子
棋子分黑白两色,形状为扁圆形体。
棋子的数量应能保证顺利终局。正式比赛以黑181、白180子为宜。
围棋的下法
1、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
2、空枰开局。
3、黑先白后,交替着一子于棋盘的点上。
4、棋子下定后,不再向其他点移动。
5、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而使用虚着。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这些棋子就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直线紧邻的点上如果有异色棋子存在,此处的气便不存在。棋子如失去所有的气,就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提子
把无气之子清理出棋盘的手段叫“提子”。提子有二种:
1、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2、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点,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
第6条禁止全局同形
着子后不得使对方重复面临曾出现过的局面。
终局
1、棋局下到双方一致确认着子完毕时,为终局。
2、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时,为终局。
3、双方连续使用虚着,为终局。
活棋与死棋
1、终局时,经双方确认,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2、终局时,经双方确认,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1、已由赛会确定先后手的比赛中,如开赛后拿错黑白棋,在第10手之前(含)允许改正。超过10手棋之后,一律不予改正。此后的编排工作以原先赛会确定的为依据。
2、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下两着,判第二着无效并警告一次。
3、棋子离手,表示着子权完成。完成着子权后,再将棋子拿起下在别处,称为悔棋。发生悔棋时由对方于下一手着手之前向裁判提出方为有效。悔棋无效判棋子放回原处,并警告一次。如一方的棋子不慎掉落于棋盘,经对手同意后,允许其拣起后任选着点。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裁判长裁决。
4、在使用计时器的比赛中,须于着子之后才能按计时器。着子之前或与着子同时按计时器的,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
5、比赛途中如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应将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无法确认原处时,允许挪子于双方一致认可的点。如果双方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至合理点;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赛;
(5)双方均负。
采用电脑进行积分编排的比赛,由于编排时成绩一项不可空缺,不能判双方均负时,允许采取抽签办法决定轮次的编排。
如有故意移子的证据,则应判移子者为负。
6比赛中,因非对局双方原因造成棋局散乱,经复盘,如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按复盘次序继续比赛。如果无论如何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裁判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判:
(1)和棋;
(2)重赛;
(3)双方均负。
双方均负之后的抽签,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的原则处理。
如对局者确属无意中散乱了棋局,允许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
提子
1、下子后,误提对方有气之子,判误提者警告一次,将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2、下子后,未提或漏提对方无气之子,判未提、漏提者警告一次并提取无气之子。
3、劫争须找劫材时未找而提劫,判提劫之手无效,弃权一次并警告一次。
禁着点
棋子下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全局同形再现是妨碍终局的唯一技术性原因,原则上必须禁止。
1、禁止单劫立即回提;
2、禁止假生类多劫循环;图3黑A位提劫为假生。
3、原则上禁止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双提两子等全局同形再现的罕见特例。根据不同比赛,也可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无胜负、和棋、加赛等。图4为本款所涉及的特例。
终局
1、轮到着手的一方提议终局,随之放弃着手。如果对方不同意就此终局,则应允许对方着子。放弃着手方随即恢复着手权利,对局重新开始,直至双方一致同意终局。
2、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如果盘上尚留有可争之点,其归属按双活方式处理。
3、双方已经确认终局后,一方或双方即使又发现了有效手段,也不允许重新开始对局。例如图6黑A之类的有效手段。
4、对死棋和活棋的确认,对局双方意见必须一致。如有争议重新开始对局,由认为是死的一方先下,以实战解决。
计时
1、赛场和住地分离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小时(含),超过这一时限判负。未超过这一时限的,在其规定时限内加倍扣除。暂停后续弈时迟到,一律打开计时器进入自然计时状态,但不设迟到判负时限。
2、赛场和住地基本上同在一处的,比赛开始时棋手迟到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这一时限判负。其他规定同上款。
3、双方迟到应按以上两款分别处理,直至判双方负。关系到下一轮抽签时,按第三章第17条第5款原则处理。
4、在不设规定时限或规定时限很短的快棋比赛中棋手迟到,应实施按时缺席读秒。棋手在读秒过程中入座,允许参加比赛。如读秒过程告终,棋手即自动失去该局参赛资格。
5、读秒至最后1分钟超时而未着子,原则上应按判负裁决,但经读秒方申请,也可视为放弃着手权使用虚着,改判弃权一次,允许续弈,继续实施原先读秒方式。
6、提子是着手的组成部分,包含提子的着手,必须全部提清之后方可按钟,违者判警告一次,不改变计时器读数。读秒过程中出现提子,仍视全部提清为着手结束,应照常读秒。
7、读秒期间棋手在对方思考时间之内离席,须征得裁判员许可,每局仅限一次。其余情形的棋手离席,一律照常读秒。
8、比赛开始之后,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读数总和的误差超过每小时2分钟(含)的,应立即更换计时器,并参照双方已用时间按比例拨正时间。误差小于此数的,可以更换计时器但不改拨时间。单方面的时间读数改拨,须经裁判长的认可。
9、比赛暂停时,裁判员应将前半段双方用时记录在案并经对局双方确认。续弈时如发现计时器故障和失准,并且找不到前半段双方用时书面记录时,前半段用时判为双方均摊,对执行裁判员另行教育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