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专门通知采取措施防范信用卡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6]第84号
一、信用卡发卡机构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加强风险控制与管理,做好对持卡人的安全用卡宣传教育
(一)信用卡发卡机构应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尤其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对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或单位批量提交的申请资料,发卡机构应加大资信审核力度。发卡机构要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严格审批信用额度,加强发卡源头的风险控制。
(二)信用卡发卡机构应慎重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并严格约束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外包关系。
1、发卡机构在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前,应充分审查、了解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的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
2、发卡机构确定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后,要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对申请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申请成为特约商户,不得将代理营销业务再转包其他单位。
3、发卡机构应针对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其建立完整的人员档案以及制作相关营销宣传材料。
(三)发卡机构一旦发现信用卡申请材料属于未与其签订发卡营销外包协议的中介公司递交的,不得受理相关业务。
对于代领卡、邮寄卡等非本人领卡的卡片发放方式,发卡机构应通过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相关业务规则防范业务风险。
(四)发卡机构应加强对持卡人用卡情况的监控,对于已确认存在套现行为的信用卡持卡人,有权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止付等措施。
(五)发卡机构发现不法中介、个人骗领信用卡或违规使用信用卡的,应立即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打击和处理。
(六)发卡机构应对公众加强有关信用卡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使公众了解信用卡申请和使用的基本常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诚信观念。
扩展资料:
银行防范措施各异:
1、广发银行对信用卡的风险管控则主要是依靠“三大法宝”,首先是构建广发信用卡“交易开关”系统,这是业内首个提供给持卡用户进行信用卡交易功能全面设置的自主管理风险平台。
该系统目前已具备交易限额管理、境内无卡交易管理、港澳台交易管理、境外交易管理等四大管控功能,持卡人可通过95508、手机银行、上行短信等渠道“一键式”自主设置所需交易功能。
信审方面广发信用卡创新采用智能化系统审核,来应对人工信审的弊端。另外广发信用卡还加强分区管理,对高风险的长三角、环渤海地区重点治理,针对该片区域的持卡人消费特性,广发信用卡采取了从源头控制风险、缩小风险敞口、建立失联客户管理体系等三大方面控制措施。
广发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透露,经过各业务条线的管控,长三角地区的风险指标下降明显,尤其是2014年新发卡早期风险相较于2013年发卡下降了近40%。
2、其余银行也都有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信用卡风险管控,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均建立了“前中后”的风险管控体系。以招商银行为例,该行为防范信用卡欺诈,建立了“前-中-后”的风险管理体系。
在申请时对不同的申请人采取差异化的审核策略;在客户使用过程中进行实时侦测;在发生意外盗用情况时,招商银行的专业调查团队做后续的跟踪处理,确保客户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