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遍规律说
1、“普通规律说”认为:各门科学只是研究世界的各种“特殊领域”,并提供关于这些领域的“特殊规律”;而哲学则以“整个世界”为对象,并提供关于整个世界的运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
2、历史基础:具有深远的哲学史背景。例如古希腊哲学“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德国古典哲学“寻求全部知识的基础和提供一切科学的逻辑”等都是把哲学定位为“对普遍规律的寻求”。
3、心理基础:人类的思维在面对千姿百态的世界时,总是力图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把握其内在的统一性,并期望采用这种“统一性”去解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以及关于这些现象的全部知识。这就是人类思维所追求的: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体的自由性”。
4、辩证看待:该学说在寻求“普遍规律”时忽略/脱离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把哲学理论混同为一般的实证知识。因此我们需要从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出发,重新理解“普遍规律说”。
二、认识论说
1、哲学的研究对象不是“整个世界”,而是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关于“普遍规律”的认识,不是通过研究“整个世界”而获得的,而是以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统一的方式来实现的。
简言之“没有认识论的本体论为无效”,也就是,哲学关于“普遍规律”的认识,必须以对人类认识的反省为前提。
2、历史基础:①是在反思“普遍规律说”的过程中形成的。②当时正处于“认识论转向”时期。
人们通常把西方哲学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古代的本体论哲学,近代的认识论哲学,现代的语言哲学,并把近代哲学的变革称为“认识论转向”,把现代哲学的变革称为“语言转向”。
三、语言分析说
1、人类必须用语言去理解和表达自己的“认识”及其所表达的“世界”,并用语言去表达自己对“世界”和自己的“认识”的理解。“语言”是思维和存在之间的中介/媒介。
2、历史基础:哲学从“反思认识这个世界的方式”转向“注意表达这种认识的媒介”,即“语言转向”。这种哲学观既是“拒斥形而上学”的产物,又是反思“普遍规律说”的结果。
3、辩证看待:过分地注重于“技巧”,而低估了“理论”的重要性,尤其低估了哲学理论自身和哲学反思方式的重要性。实质上是把语言当作进行逻辑分析的工具,但过分地强调了语言的逻辑性。导致:并非把语言升华到哲学的高度,反而是把哲学降低到逻辑性语言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