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玛索苏菲·玛索。
明星(拼音míngxīng,注音ㄇㄧㄥˊㄒㄧㄥ)汉语词语,古书上指金星;旧时指交际场中有名的女子;现指在某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泛指有名的演员、歌手、艺人、运动员等。
2018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宣传例会上,宣传司司长高长力提出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的标准,即:对党离心离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员坚决不用;低俗,恶俗、媚俗的演员坚决不用。
思想境界、格调不高的演员坚决不用;有污点有绯闻、有道德问题的演员坚决不用。另外总局明确要求节目中纹身艺人、嘻哈文化、亚文化(非主流文化)、丧文化(颓废文化)不用。
明星作为指称符号在前现代社会就已经出现,开始是指启明星,后引申指众星,并无对著名演员、运动员的喻指之义。
明星作为一个现代性文化概念,其首次使用是在1896年秋法国的梅里爱和路罗斯创立电影制片公司之时。其广泛流行则应该是世界上第一个电影明星一一弗洛伦斯·劳伦斯(也称佛罗伦萨·劳伦斯)。
当音乐进入商品领域,成为可交换的价值,经济利益的驱动立刻使竞争在音乐演奏者之间毫不留情地展开。明星就是在这样的竞争背景一下诞生了。
国际互联网登陆中国十多年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逐渐普及,“网络明星”现象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网络明星“在通过互联网成名之前都属于典型的草根阶层。
资本是设计偶像明星形象的原始动力。
媒介平台是偶像明星形象的运作中心。真正促成流量思维在偶像明星工业体系中运行的是媒介平台。一些平台会依傍着自身的实力,不断暗示着榜单的权威性,还有一些社交媒体平台通过交互设计,将榜单在显著位置进行展示,时刻提醒着粉丝,排名越高,越有可能被更多人看见。
但这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偶像—粉丝”的闭环,偶像明星并未走向过大众。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媒介的一切规则都在鼓动着粉丝们进行偶像明星造神运动,让粉丝感觉到自己能够掌控偶像明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