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观念、宗教行为、宗教体验和宗教体制。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客观存在具有一些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分为两类:
一类是宗教的内在要素,其中有两部分:
1、宗教的观念或思想;
2、宗教的感情或体验。
一类是宗教的外在要素,也有两部分:
1、宗教的行为或活动;
2、宗教的组织和制度。
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型的宗教,便是上述内外四种因素的综合。
扩展资料
在近代宗教学中,有三种研究方法最有影响,一是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二是宗教心理学,三是宗教社会学。它们对宗教的本质和基本特性的看法各有侧重,在此基础上对宗教提出了不同的界说。
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一般强调以宗教信仰的对象(神和神性物)为中心来规定宗教;宗教心理学则着眼于宗教信仰者个人内心世界对神或神性物的内在体验;宗教社会学则往往以社会为中心来看待宗教,把宗教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功能视为宗教的核心和基础。
可以这样概括:在把握和规定宗教的本质问题上,第一种是以宗教信仰的对象(神或神性物)为中心;第二种是以宗教信仰的主体(人)为中心;第三种则是以宗教信仰的环境(社会)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