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的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根具足,无不良嗜好如抽烟,酗酒,赌博等。
2、年龄在17-60岁之间,而且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负债,无婚姻关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于注重文字往往对修行不利,成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有认识人和介绍人最好。
6、到道观后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间一切娱乐设施,进入考验阶段。
7、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早晚功课、学习道教礼仪、学习道教基础知识。
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的程序:
(一)由本人申请,住宫观的向所在宫观提出,在道教协会工作的向所在协会提出,散居正一派道士向所在宫观或所在地道教协会提出。
(二)受理申请的宫观、道教协会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道教协会对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道教协会的意见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