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自助售票机“拒收纸币”这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在目前来看,不能简单单纯地用法律去评论它,在这里不能用法律来硬套。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地铁自助售票机拒收纸币并不是人在操作,即不是人为的故意拒收纸币,而是因为其属于智能机器,它需要制造者制造结构能适应和对其程序的设置才能正常操作。而目前地铁自助售票机受生产品结构的限制,它只能识别三种币,即5元和10元的纸币、1元硬币(不识别角、分)。而且这些纸币还要求在5成新以上、没有明显折角、褶皱,购票成功率才较高。遇到纸币无法识别时,就需要把纸币整理平整,抹平褶皱、折角后,再尝试放入机器。这的确给购票者带来了不便,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毕竟是机器识别,是不如人的灵活识别。其售票机产成品功能完善只能待生产工艺的改进和不断的升级换代才能够满足人们购票使用纸币的需要。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的。
所以地铁自助售票机“拒收纸币”不能算是违法行为。法律是规范制约人的行为的,不适用于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