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生是中国大乘佛教中五戒之一,其所说不杀生,是指不杀“有情众生”。所谓有情众生,实质是指“有灵魂的众生”,表现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类和思想感情。植物属于无情众生(地水火风也是无情),所以不在佛教所说的“不杀生”范围内。
不杀生是为了:
不让有灵魂的众生,因为身体的损毁而感到痛苦,同时避免这些灵魂,因为痛苦而生怨恨,前来报仇
增长自己的慈悲心,令自己更容易平静,更容易契合修行。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扩展资料:
众生(佛学术语):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识的生命形态。集众缘所生名为众生,又历无量生死轮回,名为众生。十法界中佛、菩萨、阿罗汉、辟支佛为圣者,脱离生死,余皆有情,天、人、阿修罗、傍生、鬼、地狱,历经六道轮回,是为凡夫。
梵语bahu-jana,jantu,jagat或sattva之意译。音译仆呼那、禅头、社伽、萨埵。又译作有情、含识(即含有心识者)、含生、含情、含灵、群生、群萌、群类。‘众生’一语,普通指迷界之有情。杂阿含经卷六(大二·四○上):‘佛告罗陀,于色染着缠绵,名曰众生;于受、想、行、识染着缠绵,名曰众生。
长阿含经卷二十二世本缘品载,无男女尊卑上下,亦无异名,众共生于世,故称众生。俱舍论光记卷一解为受众多之生死,故称众生。大智度论卷三十一、大乘同性经卷上谓,众生系以五蕴等众缘假合而生,故称众生。又不增不减经载,法身为烦恼所缠,往来生死,故称众生。一般以为无明烦恼所覆,流转生死者为众生。若广义言之佛及菩萨亦含摄于众生之中。摩诃止观卷五上(大四六·五二下):‘揽五阴通称众生。众生不同:揽三途阴罪苦众生,揽人天阴受乐众生,揽无漏阴真圣众生,揽慈悲阴大士众生,揽常住阴尊极众生。’[杂阿含经卷四十五、法华文句卷四、大乘义章卷六、往生论注卷上]
五戒是五条戒律或行为准则。中国大乘佛教中的五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不论出家在家皆须受持。
《大毗婆沙论》云:此五戒名学处。是近事者所应学故。又名学迹。若有游此。便升无上智慧殿故。又名学路。此为径路。一切律仪。妙行善法。皆得转故。又名学本。诸所应学。此为本故。
参考链接:众生(佛学术语)-百度百科
五戒(宗教中五条戒律或行为准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