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就没什么可牵挂的了。或许我先走她过世的时候才不至于不能瞑目——因为她身后已无担心可言。这就像手术刀割掉肿瘤,只疼一时而已。反而如果我还在,她走之前必定会为我的后半生忧心忡忡,甚至难以落气。唉,我这种人真不值得她老人家担忧啊!我太对不起我的外婆了!她从小把我带大,可我却不能报答她,反伤她的心,让她为我牵肠挂肚。我要是当时死了可能还好些,也就不会落下这一身残废,这七年来也不至于惶恐不安。外婆啊!不肖子孙只有来世再来报答您的养育之恩了!
其次我的父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的生命是父母给予我的,我本无权剥夺。可是我抱怨他们让我来到这个世上。我觉得你们要么别生下我,要么就该生个谢霆峰出来,再不济也得比韩寒强吧!但遗憾的是,我一生下来就带有残疾。(话已至此,我这不是秘密的秘密也就没必要隐瞒了,何况我现在这样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虽说我这点残疾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主要也就是左手少两个指关节外加食指弯曲。可它影响了我的一生。自从发现我的手有毛病之后,难免会有人戴上有色眼镜看我或者我们这一家。而街坊邻居听说后自然也想来看个稀奇,于是从小父母就教我不要把手拿给人家看。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你说要是我缺只耳朵或者是个驼背跛子摆在明处让人知道该多好!至少不用这么遮遮掩掩!尤其是开始上学以后,在学校我从不敢把左手亮出来,怕别人看见了笑话。特别苦不堪言的是遇上做体操和军训,不亮手不行啊!我总得绞尽脑汁去躲藏。就这样十年的读书时代,我的这个秘密至今只有极个别的老师和同学知道。造化弄人的是,我12岁过暑假那年发高烧外加腮腺炎,烧坏了我的左耳,等于说我又成了半个聋子。我记得曾经有两个高一时的女同学暗地里写纸条说我是聋子,那纸条被我捡到了,估计是上课时她们叫我(当时隔河坐我左边)我没听见才私下这般讨论的。我没有生气因为我确实是,有苦难言啊!我这人自认当年长得并不丑,可是我的身体注定了我的悲剧。除了四肢发育不全以外还有难于启齿的性问题,估计我就算不出事,能够顺利成人并且结婚,恐怕家庭也不会幸福。响鼓不用重锤,言下之意就不用多说了吧?所以有时我也在想,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应该不在此列,因为我的身体是父母给予我的。最疼爱我最关心我的莫过于父母。尤其是母亲自打我出事以来,两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实在让我感到羞愧。这份恩情也只有来世再来报答了。父亲是个很“凶”的人,是个一辈子让人敬畏的人。无论我和母亲或是他的同事都有些怕他。其实这只是他的表面,他的内心还是很善良的。出事以前我和父亲的关系并不算好,因为他动不动就打人,我有什么事都不敢跟他说。出事以后由于在一起的时间长,我们相处得反倒更和睦了(读书那阵有时我和父亲一天只在早上见一次面)两代人之间肯定有隔阂,尤其是父子关系在中国一向很微妙,如何消除隔阂关键还是在于沟通。做父亲不要整天绷着个脸,做子女的也要体谅大人的良苦用心,闲下来没事就多聊聊天甚或相互开开玩笑,不管做父亲还是做子女都不如做朋友。可惜我明白这一切已经晚了。我对不起我的母亲和父亲!我还对不起已经逝世十年的外公,以及婆婆爷爷。我是在外公去世3年之后出的事,他老人家走了这么多年,我想也就不用惊动他了。说说婆婆爷爷吧。说实话小的时候婆婆爷爷对我和我们一家并不算好。按理说在农村都是重男轻女的多,何况父亲是他们的长子,最应该受宠的。可事实却是婆婆只疼她的女儿和外孙。她的两个家孙居然一个都没带!我想这会不会跟我和幺爸(脚有些跛)都带点残疾,以及我母亲和幺婶的娘家膀子不硬有关?要知道她的3个女婿可都是会找钱的主儿!唉,这些陈年老帐还提它干嘛?我只恨自己不争气,没帮父母把面子挣回来!要是我能比婆婆爷爷的3个外孙强,谁还会用第三只眼瞧我们?等来世吧!来世我一定做个“谢霆峰”!不过话又说回来,婆婆爷爷偏爱谁是他们的事,我们做晚辈的没资格说三道四。毕竟婆婆16岁就生下父亲,然后又带另外4个子女,一辈子也不容易。可以说没有婆婆爷爷也就没有我。最近几年婆婆对我们家的态度有所好转,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在一天我就不会有一天苦日子过。再说说我的舅娘和二姑妈。这是两个我打小就最喜欢亲近的长辈。遗憾的是舅娘8年前已和舅舅离婚,我出事以后就更是几乎与舅娘断了联系。虽然去年借外婆九十大寿之机,舅舅舅娘破镜重圆,可目前他们之间的关系仍旧是若即若离,飘忽不定。而且舅娘住在海南,我们天各一方,自但是然也就疏远了。我对舅娘的记忆主要还是停留在初二以前。现在感觉儿童时代真的非常美好!我一直认为1980年到1995年这15年最适合中国人生活,因为这时文革早已经结束,改革开放方兴未艾,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社会也不像现在这样复杂,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当时人们的贫富差距不大。那阵我们全家人都帮舅娘搭理副食品生意,一个大家庭和谐幸福。还记得夏天天热的时候舅娘帮我掐痱子、舅娘煮的面条是最好吃的、98年舅娘带我去看黄果树瀑布……一切仿佛都在昨天,但是又都像风一样飘过。可是人一旦有了钱,就会发生变化。自从舅娘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到海南发展后,她和舅舅的关系渐渐就起了“化学反应”,直到99年在一次旅游后两人和气分手。二姑为人精明干练,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气质。在表弟降生之前我还被抱给二姑做干儿子,据说契约现在都还在。在我出事以后,因为不能行走,我非常盼望每天都会有人来看我。二姑自然也在我的盼望之列,哪怕每星期一次也好!但这只是一相情愿。现在十天半月都未必能见上一面,而且每次她来都是行色匆匆,逗留时间也就一节课光景。我曾经粗算过,我们一年打算见30次面,加起来的时间总长也不过24小时,三百六十五分之一!你说我最想见之人都见不到,这世界还有什么我可留恋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没资格奢求得到太多二姑的关爱,因为我过去做了太多对不起她的事情。唉,现在的状况就算是一种惩罚吧!还有那些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就不用说太多了。不管过去情谊如何深,时间一长,久不在一起,关系也就淡了。这个是人之常情,我也怨不了谁。就拿以前最铁的一位哥们儿来说吧——就是仅有的知道我隐私的那位,从幼儿园到高一,13年的同学关系!这是什么情分?现在还不是两三年不见了。出事七年来我每天做梦都是同一个主题:校园生活。不是在教室就是在足球场。因为没有接触社会,我这一辈子如果还有将来的话,或许到我四十岁、六十岁都会做这样的梦。可能梦外的他们实际面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能我曾经喜欢的女孩已经嫁了人……但梦里的他们是美好的,我真希望永永远远做这样的梦不要醒来!总而言之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来世如果不能做个“谢霆峰”,我就不想做人了。都说人是高等动物,可我觉得还不如低等动物呢!比如蝴蝶,想飞到哪儿就飞到哪儿,翅膀断了还可以爬。我他妈要是蝴蝶该多好!圣经上说人活着不能没有希望。我现在还能期骥什么?有什么可盼望的?这样半生不死的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给父母徒增包袱而已。现在的我但求一死。不知不觉没有痛苦地死去就算是我最后的期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