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剂量规定。
乘坐地铁时喷雾、香水、摩丝、发胶、染发剂、衣领净、光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单品不得超过700毫升,累计携带不得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
需要注意的是,防晒喷雾一类物品,如果压缩罐上印有“小火苗”标识,或是写有“易燃”“注意高温”等字样的,都属违禁品,不允许带上地铁。市民在选购和携带时,一定要多加留意。
目前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安检点也没有设置寄存物品功能,乘客可以自弃违禁物品进站或选择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各个城市地铁站对携带防晒喷雾的不同规定
一些城市都会禁止携带防晒喷雾等物品乘车。但一些城市则在容量上进行了限制。如重庆市规定,包装上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志或提示信息的生活物品,属于限制携带的物品,其单品不超过700ml,累计携带不超过1000ml。
成都市则规定,含酒精及易燃标识类日常生活用品,单人允许携带总量不超过2瓶,且单瓶标注不超过500ml。
深圳市对于防晒喷雾和摩丝等物品,也规定限量携带,单品不能超过700ml,累计携带不超过10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