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竞赛的基本规则
竞赛性质
1.竞赛类型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
2.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少年赛、儿童赛。
3.按以往比赛成绩可分为:甲级赛和乙级赛。
每一次的竞赛性质由竞赛规程确定。
运动员年龄组别
1.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2.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3.儿童组:不满12周岁。
进场比赛礼仪
指进场、退场、起势、收势、套路计时、配乐与礼节。
1.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势(计时开始)。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和申明。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与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4.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用两块表计时,以接近规定时间的表为准。
5.除集体项目外,任何项目在比赛时均不得配乐。
6.运动员听到上场比赛的点名和赛后示分时,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