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司法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所以现在我国的司法得不到大家的真心认可,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作为司法机关量刑需要一个科学的依据,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态度,如果没有这样做的话,那么法律的权威性就受到很大的挑战,这点是无用质疑的事情。
我们看到今天的一个新闻,说的是今年51岁的赵春华老人,他的家住天津市河北区,因为这个老人在街头摆的射击摊位6支玩具枪被鉴定为枪支,这个老人就被判刑三年多,这样的界定实在是叫人感到纳闷,而且也叫人感觉到气愤,因为这样的量刑实在是有些太可笑和太可恨了。
我们先从老人的实际情况来说他只是在做一个小小的营生,主观方面根本没有什么持枪械的思维,而且他的摊位就是为了盈利,赚取一些生活费用,如果这样的老人被判三年多的刑罚,那么持枪打猎的人是不是应该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呢?
其次我们可以看看这样的量刑是不是正确,娱乐性的枪械,大家基本都玩过,并没有什么危害性,对社会也不会构成任何的威胁,对人的生命更是谈不上危险,那么这样的一种行为,却被判处三年的多,这样的量刑标准到底是什么依据呢?
大家可以看到在反腐败的过程中,有很大贪污数额巨大,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案件,都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起码没有死刑,相对于这类严重的贪污违法行为,我们应该保持坚决的打击态度,因为这样的行为,对我国的政治和经济都是重大的伤害,但是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严厉的处罚,反而对于一个年逾花甲的摆摊老人这样的量刑,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对此我希望国家和政府,进一步的严格法制法规,提高法律的公正性,这样才可以得到大家的支持,得到公众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