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可以退还,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经公安机关认为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到取保候审条件时,为保证自己不再妨碍和逃避刑事诉讼活动所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有严重情节的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中的主犯、累犯和惯犯,或者罪行特别严重,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不会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如数退给其保证金。
如果要退还被取保候审人的保证金,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上报给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得到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才可以。
公安机关在作出退还给犯罪嫌疑人交纳的保证金后,在解除其取保候审的同时还应该通知指定的银行如数退给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要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盖章或签字才可以。
二、法院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回来吗
可以退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