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是GeneralPartner的缩写,指的是普通合伙人,一般是给投资者管理钱的,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同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
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法人。
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