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类项目本身具有潜在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属于邻避项目。一方面其产品可能存在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伤害风险,如PX(对二甲苯)虽不是高危高毒化学品,但具有一定毒性,长期反复直接接触或大量吸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另一方面这类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会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如建设过程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营运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
其次多年来地方政府抓GDP快速增长,企业忙财富积敛,牺牲发展质量换取经济增速,加之官商创租寻租、腐败行贿和利益输送,致使地方GDP和社会福利的快速增长难掩社会公平与信任的流失。社会经济呈现出低质量增长模式,公众目睹环境逐渐恶化,开始日益焦虑健康安全,进一步加深了公众的不信任,放大了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
当前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敏感期,环境污染已逐步成为继违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之后造成群体性事件的第三驾“马车”。而且随着公众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迅速提升,建设项目的邻避效应势必会对项目建设营运和政府管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邻避效应是社会失灵的表现之一,指成果受益者只愿意付出与其他人等价的成本,而不愿付出高额的成本。邻避项目存在环境污染和健康伤害风险,减少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机会,而且,如果风险失控,将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甚至影响居民健康,这意味着项目所在地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与责任,从而产生了自己是政策牺牲者和项目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社会存在邻避效应是人之常情的表现,是理性经济人与非理性社会人纠结的结果,应循理解决,不能简单、粗暴处理,也不能指望一夜之间解决。